18楼 发表于: 2013-06-02 , 编辑 fGwR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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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开发货币补偿不可能第一次就要出最高的价钱将你的房子买掉,他会一步一步的,进行,先把4500元同意的一部分人打发掉,然后,在高出一点,再收一部分,一步一步的消弱,一步一步的吃掉,开发商不可能我2万元把你们的房子买掉,他先出小价格把接受小价格的那一部分弄在手里,然后,剩下的一小部分业主,再用新的价格 新的手段对付。 b0PQ;?R#V
1万元一方,在前十年我房子的价格就能卖到1万元一平方,盖成了,在卖一万一平方,我傻啊,新的大型商场根据这地段一平方开发商最少卖3万一方,但是,也不抢不到啊。像谁说的让开放商定价收购,这样的做法,整个中国都没有,荒谬之谈。你们知道在一个县级市,如果最繁华的地段,盖一座商场的话,房主3万一平方,房主会卖吗?甭说河北一集的地段了,就是泰和的楼房,这种地段,人家泰和的老板,也就是房主,3万一平方也不会卖给他人的。泰和大楼原商业大楼,就是因为老化,商场里没有人,之所以改建,为什么人家不盖成独门独处一片子租出去啊,就是因为,各方面不如大型商场好,泰和大楼一年租金就几千万,如果要盖成独门独处的话,那就小巫见大巫了。人们的脑子不知是怎么回事啊,东门东面3小间屋,100多方,一年的租金就是13万左右,他的这种情况,你问他2万元一方他会卖给你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不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按新的价格收购。按金水易学的说法,他算他当了皇帝,他这种方式也行不通的。因为是无稽之谈。 vp[;rDsI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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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跟东华路那边的万达房地产,先出1比1.2或者1比1.3的比例进行兑换,把大部分都吃掉,然后1比1.5,在吃掉一部分。最后剩下5家,你要多少,我要1比3,开发商说给你,但是,房主变卦,我要几百万块钱,光变,开发商最后请了石家庄的黑社会来,立即砸掉,最后,结局这五家也是按当初的比例兑换的,其中的一家的女人跑去被拆迁的另一家抱头大哭去了,还不如按1比3签的啊,到头来,一点也没有多要。这就是这世道,难道就因为你们区区几家来耽误大家吗?签订拆迁合同,都是有期限的,比如三年盖成,1年了,连房子都没有拆完呢。110来了,照了相,也没有说什么,就走了,管不了,也没法管。开发商有钱有地位有的是钱有的是人,认识大官的很多,难道就为了你们几家而耽误大家吗,延误工期,是要承担违约金的。现在的规定,大部分觉得少,可以改方案,但是小部分人,觉得少,有诉讼打官司去。赔偿到位,房主不拆迁的,申请法院强制拆迁。依据 k@[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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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W_=Z0]
第590号 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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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C;m,{MD
总 理 温家宝 "X[sW%# F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68x]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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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