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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回家看看”重在“有所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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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3-07-08
1日,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两天来,“常回家看看”入法引发网友热议。不少网友吐槽:不是不想回,而是不能回,单位不批带薪探亲假。 ow%s_yV]R  
    一项调查显示,近9万网民中有超过一半的网民都对“常回家看看”入法持支持态度,但也不乏质疑声。很多人认为,该法理论上可行,实施难度较大。 kLADd"C  
    立法机关之所以作出这一规定,主要是针对当今社会空巢老人和独居老人比例越来越高的现实,期待以法律制度来唤起公众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履行这一法律义务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比如,子女可以回家探望,可以打电话问候,也可以接老人到自己身边。法律的操作性本身没有太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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