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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创]]谁知道西藏拉萨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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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8-03-18
谁知道西藏拉萨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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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8-03-18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08-03-18
这起事件是由达赖集团有组织、有蓄谋、精心策划和煽动起来的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08-03-18
发生了叛乱

只看该作者 地下室  发表于: 2008-03-18
无界 8.8  
猛回头伊人何处,再回首已是百年身!
    你似一株幽兰  在我心头淡淡留香.....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8-03-18
   
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西藏自治区公安厅 m ol|E={si  
+7$zL;ph=n  
  通 告
B'-L-]\H  
Ji;R{tZ.R  
  第一号 WXX08"  
8+8P{_  
  2008年3月10日以来,拉萨地区少数不法僧尼连续滋事,竭力制造社会动乱。这是由达赖集团精心策划的企图将西藏从祖国分裂出去,破坏西藏各族人民安定、和谐、正常生产生活的政治图谋。特别是3月14日,一些不法之徒在拉萨有组织、有预谋地采取打、砸、抢、烧、杀等暴力手段,焚烧学校、医院、少儿活动中心、商铺以及居民住宅,暴力冲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砸烧车辆,抢劫财物,杀害无辜群众,围攻殴打执法人员,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刑事犯罪。为敦促组织、策划、参与这次打、砸、抢、烧、杀的犯罪分子停止一切犯罪活动,投案自首,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犯罪分子,特通告如下: *6QmYq6c<  
q:3HU<  
  一、凡3月17日24时前主动到公安、司法机关投案自首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对投案自首、并检举其他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的,可依法免除处罚。犯罪分子逾期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I ~r~5^  
xf 4`+[  
  二、对包庇、窝藏犯罪分子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处罚。 2|}KBny  
T`K4nU#  
  三、对积极检举揭发犯罪分子犯罪行为的公民,对人身予以保护,并给予表彰、奖励
  N6uKFQL:{  
mAuN* (  
  
2008年3月15日
[ 此贴被半个苹果在2008-03-18 15:48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8-03-18
拉萨地区少数不法僧尼连续滋事,竭力制造社会动乱 PtT$#>hx]  
不去好好地挣钱养家,做这种分裂祖国的事情,谁会原谅你呢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08-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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