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看河北交通频道的“交通60分”,交管热线答疑有位观众问了这样一个问题:我的车今年5月份通过了年检,6月份发生了交通事故,交警对我的事故车再次进行了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说我的车刹车系统不合格,可我5月份刚通过年检刹车是合格的,车管所、检测公司有无连带责任? &Vg+n0
石家庄车管所的一位警官是这样回答的:你的车5月份检测时刹车系统是合格的,6月份发生事故时刹车系统不合格也是可能的,因为车辆在使用过程中车辆的机械安全状况是不断变化的。 q|b#=Af]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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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高!!实在是高!!!回答的真有水平!也就是说你上午通过了年检,下午出了事故且事故鉴定报告是你的车“刹车系统不合格”车管所、检测公司也没责任,因为你的车上午是合格的,下午可能就是不合格了,那还要这“挂羊头卖狗肉”的上线检测干啥?屁用不顶! $L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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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哪怕你上午九点做完年检领取标签,九点十分出车管所检测公司大门时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处理事故同时对你的车进行了机械安全状况检测认定你的车刹车系统不合格,即使是这样,车管所检测公司也没责任,因为车辆的状况是时刻在变化的,人不可能两次跨入同一条河流,刚才的你和现在的你就不是同一个“你”,车管所的警官辩证法说的真棒,回答得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