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
 
  • 1024阅读
  • 1回复

“我爸是李刚”事件当事人被指提前出狱 监狱方否认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3-09-08
近日,网传“我爸是李刚”事件的当事人李启铭已经出狱。昨日,向北京青年报记者证实,李启铭仍在监狱内服刑,未被释放出狱。 !_qskDc-  
lK0s=4c{  
  微博上关于“李启铭提前出狱”的传言 d:A}CBTSY  
e|yX QTlvL  
  传言 W7t >&3l  
85'nXYN{d  
  一条微博被许多网友转发:“知情人透露,原本被判六年的李启铭,已经于近日出狱。把在看守所的天数算上,其服刑也不过两年半。” M|d={o9Hp  
BWWq4mdb{  
  调查 2z4<N2! M  
]fj-`==  
  k^z0Lo|)'  
$H'8 #:[d_  
  此前醉驾撞死人被判刑六年 WP}ixcq#  
:4|M jn  
  2010年10月16日晚,河北大学新校区生活区内,两名河北工商学院大一的女生,被一辆汽车撞倒。据河北警方此后发布的消息,警方经对肇事司机李启铭采血并对所驾车辆进行检测,鉴定为醉酒超速驾驶。其中一名陈姓女生因抢救无效死亡。 2+z1h^)W  
F9-[%l  
  该事件同时也被发布在网上。有网友搜索出肇事司机李启铭的父亲叫李刚,时任河北省保定市北市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m+?N7  
cv2]*  
  2011年1月26日,此案在河北省望都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望都县人民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起诉李启铭,李启铭当庭认罪,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pJC:woq  
yf!,4SUkU  
  案发后李启铭家属对受害者家属积极赔偿,赔偿死者陈某46万元,伤者张某9.1万元,取得对方谅解。法庭鉴于李启铭认罪态度较好,其亲属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酌情从轻处罚。 :Zza)>l  
kB o;h.[l  
  2011年1月30日,望都县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李启铭有期徒刑六年。 %;7.9 %  
评价一下你浏览此帖子的感受

精彩

感动

搞笑

开心

愤怒

无聊

灌水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3-09-08
悲伤的是辛集的人呀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友情提醒:社区是一个大家庭,请注意文明回复。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