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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中村改造 A"BtVy[[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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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意见的通知 V6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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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Jh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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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O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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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21日 X #p o|,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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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中村改造的 47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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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 施 意 见 ! =\DC,-C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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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中村改造,促进城中村改造依法、规范、有序推进,现提出如下意见: %<=w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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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原则 .o\;,l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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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政府主导、规划控制、村民自愿、资源整合、严格标准、规范操作”的原则,实现村民转为市民、村委会转为居委会、集体地转为国有地的转变。 da9*9y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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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主导:坚持政府主导,镇村负责,按照“成熟一批、批准一批、完成一批”的原则,由市政府统一下达改造计划。 (pT(&/\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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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控制:列入市政府改造计划的城中村,应按照城市规划要求编制方案,按程序审核并报市规划部门批准后实施。 co$Hi9J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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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愿:城中村改造方案须在乡镇政府组织下依法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z|G|Y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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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整合:已拆迁的城中村土地全部实施收储,收储后依法出让。 jHu,u|e0>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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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标准:提高城中村改造标准,按照高标准规划、高水平建设的思路,提升设计水平,建成设施齐全,功能完善,风格突出、节能环保、宜居宜住、各具特色的高标准社区。 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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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操作:严格按照工作流程操作,依规办理相关手续,杜绝乱拆乱建,非法预售现象。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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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近期改造的主要任务 G. -h=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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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中心城区内的一至十街、安古城村、抬头村、东石庄村、支家方碑村、冯家方碑村、杨家方碑村、温家方碑村、胡合营村、孤马营村、都大营村、月儿营村、留双营村、新垒头村、封家庄村、摇头村共计25个城中村。 q:2aP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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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目前,已经市政府同意改造的城中村有:杨家方碑村、安古城村、一街、三街、四街、支家方碑村、抬头村、新垒头村、都大营村。 *;OJ~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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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工作的重点是:在稳步推进九个城中村加快进度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工作程序,依法开展新的城中村改造,对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审批。确保科学规范,配齐配全基础设施,突出特色风貌,配建保障型住房,留足游园绿地,实现宜居生态目标。 +gbX}jF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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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和审批程序 Q{.{#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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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改造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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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两委逐户征求村民改造意愿,同意改造的户数达到95%以上;村两委根据村民意愿确定城中村改造整体安排并确定分期启动范围;召开村民代表会和村民全体大会形成决议。 >/!7i3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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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向所在乡镇提出改造申请;乡镇党委政府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同意后向市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办公室提出申请;市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办公室征求规划、国土、住建、房管等部门意见。 f%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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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批改造计划 L@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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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办公室综合各方意见后向市政府汇报被改造村的现状和改造安排;市政府研究确定城中村的改造范围和土地征收计划以及改造范围涉及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城市产业等规划建设要求,同意后发文列入年度改造计划。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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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制定改造方案 :Wy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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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办公室向市规划部门出具公函申请旧村改造规划条件;村委会根据规划条件和村民意愿制定规划方案,经乡镇审核后报规划部门预审;村两委在乡镇党委政府的指导下制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村两委将规划方案和拆迁补偿安置方案逐户征求意见,同意户数必须达到95%以上;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和村民全体大会表决通过并形成决议;村委会将规划方案和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报所在乡镇。 P0'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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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批改造方案 H}) Dcg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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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对两个方案进行专题研究同意后报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办公室,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办公室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市政府研究同意并在一级开发企业缴纳拆迁保证金后启动城中村改造工作。 i14[3bP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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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选定一级开发企业 VjA wn}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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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年度改造计划的村由镇村组织公开竞标,选定一级开发企业;村委会和中标的一级开发企业签订一级开发委托协议;一级开发企业向村委会专户缴纳拆迁保证金并向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办公室备案。 7]/dg*A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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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组织拆迁 K9e~Wl<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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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公司根据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等资料核算一级土地开发成本,经乡镇审核后报市财政局评审中心进行审核,出具财政审核意见;乡镇负责督导村委会和一级开发企业按照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拆迁。 2Y 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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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土地开发验收和收回 4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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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土地开发完成后,乡镇组织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由市国土局报上级批准后征收纳入土地储备库。 zz(!t e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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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土地公开挂牌出让 ;NiArc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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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出让起始价参照土地评估价值和拆迁补偿安置成本确定,土地公开出让方案报市政府批准; 市国土部门对项目土地公开挂牌出让;市财政从土地出让价款中将拆迁补偿安置成本返还给一级开发企业;一级开发企业没有竞得土地出让权的,除拆迁成本外给予拆迁成本10%的利润。 i\kTm?BQ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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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依法严格监管 F,p`-m[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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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对规划、建设、销售等环节依法严格监管,确保城中村改造平稳有序进行。 DE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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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障措施 `G=ztL!g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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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乡镇政府是城中村改造的责任主体,对城中村改造的前期、中期和后期工作负责,要加大推进力度,切实将改造计划落实到实处。 laUu"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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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严格改造计划管理。凡未列入改造计划的城中村,一律不得擅自进行前期调查、拆迁、预售,否则追究镇政府、村和有关部门责任;凡列入年度计划的城中村,要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加快拆迁速度,按时间要求推进工程进度。 3bbp>7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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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格执行规划方案。城中村规划方案一经审定,要严格执行,严禁擅自更改和调整规划。规划、国土、住建等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0`VD!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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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辛集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流程 3W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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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辛集市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开发企业准入暂行规定 krQ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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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F\-B3i%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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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流程 M>*0r<q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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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改造计划 1A7 %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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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村两委逐户征求村民改造意愿,同意改造的户数达到95%以上。(向乡镇政府提供村民改造意愿征求意见表和统计结果) lv<iJ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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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村两委根据村民意愿确定城中村改造整体安排并确定分期启动范围。(向乡镇政府提供分期启动范围红线图、现状勘测定界图、区控图) kq)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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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召开村民代表会和村民全体大会形成决议。(向乡镇政府提供会议决议) 1s{ISW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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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村委会向所在乡镇提出改造申请。(向乡镇政府提供村委会申请书)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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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乡镇党委政府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同意后向市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办公室提出申请。(向城改办提供乡镇政府请示、村委会申请书、会议决议、分期启动范围红线图、现状勘测定界图、区控图、村民改造意愿征求意见表和统计结果) P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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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市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办公室征求规划、国土、住建、房管等部门意见。(城改办提供征求意见表) Od0S2h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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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批改造计划 y-w2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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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市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办公室综合各方意见后向市政府汇报被改造村的现状和改造安排。 Qqd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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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市政府研究确定城中村的改造范围和土地征收计划以及改造范围涉及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城市产业等规划建设要求,同意后发文列入年度改造计划。 Yw$a{5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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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制定改造方案 {l&Ltru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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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办公室向市规划部门出具公函申请城中村改造规划条件。 'i@,~[Z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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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村委会根据规划条件和村民意愿制定规划方案,经乡镇审核后报规划部门预审。(向规划部门提供规划方案) z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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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村两委在乡镇党委政府的指导下制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vKcl6bV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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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村两委将规划方案和拆迁补偿安置方案逐户征求意见,同意户数必须达到95%以上。 1% $d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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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和村民全体大会表决通过并形成决议。(向乡镇政府提供会议通过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决议) ^=e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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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村委会将规划方案和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报所在乡镇。 LYd}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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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批改造方案 xN#bz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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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乡镇对两个方案进行专题研究同意后报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办公室,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办公室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向城改办提供规划方案、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表决结果和决议,乡镇政府报审申请) w{k1Y+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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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市政府研究同意并在一级开发企业缴纳拆迁保证金后启动城中村改造工作。 1a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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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选定一级开发企业 ZWf-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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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列入年度改造计划的村由镇村组织公开竞标,选定一级开发企业。(向乡镇政府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资料) q*~gW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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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村委会和中标的一级开发企业签订一级开发委托协议。(向乡镇政府提供委托协议书) vVI6m{z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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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一级开发企业向村委会专户缴纳拆迁保证金并向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办公室备案。(乡镇政府、村委会、开发企业三方共管拆迁保证金、乡镇政府向城改办提供缴纳拆迁保证金的证明资料) j2RRSz&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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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组织拆迁 [leW/2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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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村委会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公司根据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等资料核算一级土地开发成本,经乡镇审核后报市财政局评审中心进行审核,出具财政审核意见。(财政局提供审核意见) V~/.Y&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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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乡镇负责督导村委会和一级开发企业按照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拆迁。(村委会负责签订拆迁协议,收回土地证、房产证) Sg-g^dI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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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土地开发验收和收回 N=OS\p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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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一级土地开发完成后,乡镇组织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由市国土局报上级批准后征收纳入土地储备库。(乡镇政府向国土部门提供一级开发验收报告) )>(L{y|uY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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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土地公开挂牌出让 gKmX^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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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公开出让起始价参照土地评估价值和拆迁补偿安置成本确定,土地公开出让方案报市政府批准。 T?W[Z_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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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市国土部门对项目土地公开挂牌出让。 nq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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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市财政从土地出让价款中将拆迁补偿安置成本返还给一级开发企业。一级开发企业没有竞得土地出让权的,除拆迁成本外给予拆迁成本10%的利润。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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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依法严格监管 o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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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对规划、建设、销售等环节依法严格监管,确保城中村改造平稳有序进行。 p]wP36<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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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uz ]E_&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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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开发企业准入 V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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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 行 规 定 54<6Dy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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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城中村和旧城改造管理工作,提升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进程,根据市政府研究意见,对拟参与城中村和旧城改造的开发企业设置准入条件,具体规定如下: ;*y|8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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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中村和旧城改造范围应以适度规模集中开发,按照成方连片的原则,拟定区域改造方案,报市政府审定。 Up<~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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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拟参与城中村改造的企业,须具有房地产开发四级(含四级)及以上资质;拟参与旧城改造的企业须具有房地产开发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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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业具有完善的质量与安全认证、保证体系,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knd7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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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企业在工商、税务、住建、房管等部门没有不良记录,不存在无故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情况。 VBu8}}Q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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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企业具有金融机构出具的AAA级信用等级证明,具备全额支付土地出让成交价款的能力。 Uh>.v |P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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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企业对拟开发的城中村和旧城改造项目能够按照规划建设要求提出完整科学的改造实施方案,缴纳拆迁保证金并专户存储,多方监督。企业缴纳拆迁保证金后向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参加城中村和旧城改造项目。 |r5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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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项目向村委会缴纳拆迁保证金并签订保证书,由乡镇政府、村委会、企业三方共同监管。 q.-y)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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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城改造项目向市房屋征收办公室缴纳拆迁保证金并签订保证书,由市房屋征收办公室、鹿城街道办事处、企业三方共同监管。 _e6a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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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拆迁保证金数额按被拆迁户地上附着物重置价确定。 7N>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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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拆迁保证金的返还,在安置房、回迁房主体封顶并验收合格后按完成比例返还保证金,在兑现全部拆迁补偿安置事宜后,返还剩余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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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暂行规定有效期自2013年11月21日起至2015年11月20日止。 92!JK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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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市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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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人民团体。 3@&bxYX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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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21日印发 o>2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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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170份) c\M#5+ 1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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