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辛集市人民检察院针对一起非法持有枪 支弹药案向辛集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当事人是从网上购买 枪 支及配件进行组装。 %6Gg&Y$j!
2011年下半年起,石某(男,1984年生,河北晋州市人,住辛集市府东大街)以“上贼船很好”为网名,分别从两个不同论坛上购买 枪 支及枪 支配件进行组装,购得M24型气步枪一支、654型气手 枪一支,组装美国秃鹰气步枪一支,经鉴定,两支气步枪均被认定为枪 支。此外,检察机关还发现石某将购得部分子弹存放于晋州市后彭头村的老家中和前彭头村的强盛种猪场宿舍内,经查,有B B弹450发,铅 弹1000发。 2K:A4)jZ
石某非法持有枪 支弹药,严重危害了社会公共安全,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28条之规定,涉嫌非法持有枪 支弹药罪。 38w^="-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