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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新生儿可随母落户 随父随母自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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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2
近日,河北新闻网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咨询“河北省针对跨省婚姻新生儿随母落户有何规定?”的问题。记者就此事咨询了辛集市公安局户政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网友可以将新生儿户口登记在其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近日,河北新闻网网友于先生反映,他和妻子是跨省婚姻。“我是黑龙江户口,妻子是石家庄辛集户口,我们都是农业户口。现在孩子刚出生,想把孩子的户口上在妻子那儿。想咨询下,孩子可以随母落户吗?需要什么证件?”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辛集市公安局户政科。辛集市公安局户政科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新生儿落户本着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可在生父或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直接办理户口登记。该网友可携带村委会介绍信、结婚证、孩子母亲的户口本和身份证,以及《出生医学证明》到孩子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新生儿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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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在认清生活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3-10-22
孩子户口随父随母自愿,这个政策早就实行了。以前孩子只能随母,若要随父就很难弄,大概是2000年左右实行的随父随母自愿的政策,我女儿2002年出生的,户口就随我落到石家庄了,我老婆的户口至今还在辛集。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3-10-23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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