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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何在?!西苑小区路口每天早上堵得一锅粥,您不能视而不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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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9
— 本帖被 社区管理员 执行加亮操作(2013-1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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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233和建设街交叉的路口,也就是西苑小区,试炮营太阳岛小区通往市区的必经之路,晋州杨营马坊营等村很多上班的也多会走这条捷径。今年来,每天早上,尤其节前,好多摆摊卖水果的非法占据了马路的非机动车道,加上其顾客在机动车道随意停车交易,导致交通不畅。原本从西苑小区出门口过路口绿灯1分钟时间能到检察院,现在却要花十几分钟甚至更长,邻居朋友们无不怨声载道。随之而来的事各种交通拥挤造成的剐蹭甚至车祸,前两天有一辆拉沙子的大车侧翻,雪上加霜了,整个路口几乎堵得密不透风,一辆大车抢路把同方向行驶的小车的倒车镜都挂下来了,门子也挤一大坑,两名交警的奋力疏导也是杯水车薪。 =xM:8 h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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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依据: vS G vv43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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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Q|Hvjk=E  
第三十一条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SHN'$f0Mb  
YfVZ59l4y6  
另外还有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之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 {GS$7n  
Z1oUAzpj4  
工商法规和城管的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对此也应该有清晰的解释。 ,5P tB]8&3  
同时建议对商贩进行疏导,不能赶走了事,最好是有个规范的市场啥的。以街代市是一个城市落后的表现。 Cm#[$T@C  
=Y-mc#{8  
b!z kQ?h  
Dh .<&ri   
工商,城管,公安交警,中国公路,行动起来吧,一个畅通的出行环境,这个可以有
[ 此帖被t-bag在2013-10-29 21:49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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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3-10-30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3-10-30
城管不管吧,老百姓有意见,管吧,也不好管,说轻了没人听,重了引发冲突,惹不起记者,挺为难啊。乡亲们自己想办法吧,要不就早点出门,避开这个时间段。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3-11-06
    
俺媳妇说了,上网可以,不许网恋。俺娘说了视频可以,不许见面。俺奶奶说了网络虚拟,要注意女坏蛋!!!!

只看该作者 地下室  发表于: 201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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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入,再插入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3-11-06
那交通,那叫          “劁猪的不使刀子-------楞挤”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3-11-06
楼主在检察院上班呀?西苑小区到检察院步行就可以上班,为啥非得开车呀,楼主开的什么高级车呀?
看贴是缘分回贴是本分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13-11-07
             叹~!~!~!~!~
UC头条、大鱼号“辛集越战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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