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城市管理局禁烧垃圾管理制度 2x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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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治城市大气污染,降低市区PM2.5指数,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根据市委“双十条”有关规定和我局控烟灭火专题会议精神,制定本制度。 -x+K#T0Z
1、加强禁烧纪律教育。环卫处每周召开一次控烟灭火警示教育会。与环卫工人签订禁止焚烧垃圾协议,提交禁烧保证书。 t ]P^6jw'
2、制定环卫工人禁烧制度。环卫工人绝不允许焚烧树叶等垃圾,一旦发现立即开除,并扣除其当月工资的50%,扣除组长当月工资的40%、队长当月工资的30%、主管主任当月工资的20%。队长作出书面检查,组长在全体环卫职工大会上作检查。 d ZxrIWx
3、建立信息反馈机制。环卫工人在本人清扫清运责任路段或区域,如发现有市民焚烧树叶或工业垃圾的,要及时制止;发现可控火情立即扑灭,处理不了的立即通知组长、队长,调配灭火车进行灭火。 "T~A*a^
4、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由孟永、李义辉、陈殿雄任组长的三个控烟灭火督查小组,加强巡查。 AIt;~x
5、配齐灭火装备。督查科、城管大队、渣土办公务用车必须全部配备灭火器,发现火情立即扑灭。高压清洗车要24小时待命,车厢内要常备灭火水源,接到火情报告,必须二十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灭火。若有发现不作为者,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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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建立应急处置机制。三个督查组每天早5:00至晚7:30,对我局卫生责任区域内的垃圾池、点、箱及清扫清运人员作业进行巡查,发现有焚烧树叶、垃圾的,立即取证登记,进行灭火,对不可控火情及时通知环卫灭火小组,实施高压冲洗车灭火。 $8fJ D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