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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局公告,元芳你怎么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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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4楼 发表于: 2013-12-03
纯碎贼喊捉贼的把戏。一推六二五的儿戏,给老百姓们做戏,台上唱戏,台下看戏,戏中有戏,开发商搭台,相关部门唱戏,戏中有你我。

只看该作者 25楼 发表于: 2013-12-03
只看该作者 26楼 发表于: 2013-12-03
楼主说的太对了。

只看该作者 27楼 发表于: 2013-12-03
你以为小小的房产局 能拦的住开发商吗  别逗了 后面还不知道有多少高官做黑手呢

只看该作者 28楼 发表于: 2013-12-03
大笑话!

只看该作者 29楼 发表于: 2013-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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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0楼 发表于: 2013-12-03
国土局《国有土地使用证》 ,规划局《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住建局《施工许可证》,房管局《房屋预售许可证》。,“五证”只是一个比较笼统的提法: =Qf{  
一般情况下:属于预售环节的开发项目,需要预售的,开发商需具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国土局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颁发)、《施工许可证》(建设局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管局颁发);属于现房的,在上述基础上,开发项目需要有《竣工验收合格证》或备案证明(建设局)、《房屋所有权证》(房管局核发),除此之外,商品住房在交接时,开发商还应提交符合规范的《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等等。
[ 此帖被bwjx在2013-12-03 21:15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31楼 发表于: 2013-12-03
辛集外地来的开发商有几个是正规公司啊?有几家手续齐全呀?还不是赚了钱就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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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醒:谢谢您的回复内容,这是对楼主者莫大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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