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各种“一日捐”要么不声响的从工资扣除,要么就是给我们期限必须交上。你们就是利用手中的那点“权”行使你们的权利的吗?那你们的义务呢,你们的义务是让我们工作的人要工作的有尊严,要从工作中得到幸福感,请问你们做到了吗?如果这些“捐”真的是造福了一些人,是社会成员的一份义务,那我们执行。反过来,我们也有权利,我们有权得到我们应得的,请把我们应得的钱发给我们。这都是什么“官”,专制跋扈。我们不像有些人有生财之道,我们就是本本分分的在自己的职位上工作,就指望着那点工资和你们克扣的奖。你们可能就觉得我们这些人性格懦弱,胆小怕事,怕丢工作,怕没了饭碗,所以总会觉得我们一声不吭的做着让步。没有了米,没有了饭,要什么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