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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房民 殇 维 权路迷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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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4楼 发表于: 2014-01-14

只看该作者 25楼 发表于: 2014-01-14

只看该作者 26楼 发表于: 2014-01-14
看了,心中沉沉的感觉,无语,受伤的老百姓
我爱辛集社区

只看该作者 27楼 发表于: 2014-01-14
上过一当的人提醒大家:期房有风险,购买须谨慎。 ]AC!R{H  
`?o1cf A  
我什么时候购买,什么时候住最保险。 NVA`t]gn  
\m~\,em  

只看该作者 28楼 发表于: 2014-01-14
我认为:当下社会民众普遍缺乏契约精神,同时少有研究精神。看小广告以为自己能占到便宜时怎么不找政府呢?现在上当了来找政府了。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应该找市场啊,找公安局立案啊、找法院起诉啊。 FSwgPIO>  

只看该作者 29楼 发表于: 2014-01-14
今天显现的仅仅是购买了期房的业主们的悲剧。明天或许还会有被拆迁户的悲剧呢,旧房变成“工地”也就个本月的时间,要把现在的“工地”变成新房,可能就遥遥无期了,血与泪的教训,大家拭目以待吧!政府开始“作为”了,开始严格管制期房预售了。买房的业主通过教训觉醒了。总之期房滞销了,地产商缺少了必须的启动资金了。几个因素凑在一起了。地产商不跑路还有别的选择吗?   ,4>WLJDo  

只看该作者 30楼 发表于: 2014-01-14
回 28楼(小月儿好看) 的帖子
公安局立案,法院起诉。理论程序上是对的。但是很多开发公司都是针对于特定的开发项目临时新注册一个地产公司.注册资金也就800万够了。而且还是有限责任公司。出了这样的事情,要么就是继续给他们投钱,启动项目还账(或者是还还房),要么就是破产清算。
1条评分辛币+1
鲁速 辛币 +1 法律漏洞 2014-01-16

只看该作者 31楼 发表于: 2014-01-14
   买图纸的结果
UC头条、大鱼号“辛集越战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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