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翡翠园物业收停车费的问题近日整的沸沸扬扬。经过记者简单粗略的调查,辛集市划归省直管市后一些单位陆续交接,但是,辛集市物价局目前执行的有效地标准是《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根据《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发现其至少有几处较严重违规: 1、第五十四条规定:小区内依法不属于业主使用权或所有权的规划用于停放车辆的车库、车位停车费,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共车库停车可收取90元/月车辆停放服务费,停车场可收取70元/月车辆停放服务费,车位可收取50元/月车辆停放服务费。 ( 各位可对比翡翠园现在对各位业主所收费用做一个对比) 2、《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 物业管理区域内,依法属于业主使用权或所有权的车库、车位停车服务费,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合同中约定。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属于物业单方面条款,属无效) 3、第五十五条规定: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应当征得业主大会同意,经业主大会同意收取场地占用费的,场地占用费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服务企业按照业主大会同意的收费标准执行,并定期向业主公示收支情况。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看管责任的,可以获取适当的看管服务费。看管服务费标准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双方商定,并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未经过业主大会同意而向业主收取场地占用费,属于物业单方面条款,属无效) 4、 经核实翡翠园物业在收取停车占用费时,没有将收费事宜上报辛集市物价局,属私自乱收费。 3.15在即,此事已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密切监督。希望广大业主积极举报举证,权益是属于你们的!河北省物价局电话:87017138.辛集物价局电话,座机拨打:12358 。辛集物价收费咨询科:83283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