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发表的文章,是1994年6月13日,发表在人民日报内部参阅第23期〔总第211期〕,原文的标题是“”试析我国股市存在的主要弊端。当时,内部参阅的阅读对象是全国地市级以上领导,内部参阅具有绝对的权威性。
一、现在股市的情况,与上次股灾形成初期的情况惊人相似
这篇内参发表后,曾经在管理层引起不小的震动。原证监会主席将此文印发给证监会各部门,参考、研究解决股市存在的问题。对证券市场作了一些小修小补的改进。引发了一波股市行情。但股市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未解决。后来,一些大型金融机构联手,把股价炒高,并出完货后,抓住ZF出台的一项错误政策,刻意打压股市。结果是:造成股市连绵4年下跌的股灾,投资者个个伤痕累累,九死半生。给党和国家造成灾难性的伤害。
今天,之所以解密、发表这篇文章,一是随着时间推移,这篇内参巳无密可保。二是现在股市的情况,与上次股灾形成初期的情况惊人相似。与这篇内参揭示的问匙也基本相似。在这轮大行情中,一些大型金融机构和国外金融机构联手,赚得钱都没处用〔流动性过剩〕了;他们在去年底也基本出完了高价重仓股;他们又抓住了证监会最近出台的一糸列错误政策。不同的是:原来股市只有上千万人,现在有上亿人参与。另外,现在,券商和基金撑控的资金达30000-40000万亿之多。券商和基金的力量,巳强大到足以在数小时内,让股市涨跌300-500点的程度。媒体上还都说股市里有鬼子几千亿美元。鬼子们都是拿的成本价。这个时候来个反弹,甚至是什么中级别的反弹,是随时可能发生的。但话要讲清楚:那也不过是一种操纵股市的投机罢了……人
证监会若不尽快解决引起民愤的:“严厉打击上市公司的恶意圈钱行为;严厉打击股价操纵行为;尽快改革现行股票发行办法”等主要失误,在这种时候,仍然故息养奸,纵容大机构继续操纵股市。那么,股价炒得越高,给社会埋下的炸药越多……将极有可能造成引爆30年积累的社会矛盾、十分严重的灾难性后果。现将这篇内参全文转载如下:
二、试析我国股市存在的主要弊端
1993年,是我国国民经济取得重大成就的一年,也是全世界经济启动复苏的一年。素有“经济发展晴雨表”之称的亚洲八大股票市场,股价综合指数平均增长了101.43%。然而,我国股票市场却写下了与此完全相背的历史:证交所的股价指数一降再降。
为什么经济高速增长,政治稳定,而股市却一跌再跌,持续低迷呢?带着种种疑虑,笔者深入股市,参与实践,并请教了金融、教育、经济界人士及各层次的投资者,发现我国现行股市存在着下列突出的弊端:
扩容过速,供求失衡。1991年,我国仅有14种上市股票,至1993年底,在上海、深圳2个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已达215种。截至1993年12月30日,沪深两地股票市价总值近3500亿元,是上年底1040.17亿元的3倍多。如此巨量高速扩容,实为世界股市历史所罕见。“大跃进”式的高速扩容,违背了市场经济规律,超过了市场承受能力,是造成我国股市供大于求、股市低迷的重要原因之一。
股市资金失血过多。许多地方和机构汲取股市资金到了不择手段的地步。首先,在一级市场上,许多企业大搞脱离资产实际的溢价发行。1元钱股本的股票发行高达10元左右,最低也要三四元。其次是无限量地发售认股证。上海市去年两批发行了 7.5亿张认股证,共收款20.51亿元,据测算,全国去年发现行认购证一项,就抽走资金100亿—200亿元。其三是“掠夺式”的配股。去年沪深两地上市公司配股高达60亿元股本,分流资金约240亿元。另外,加上股市扩容55亿元股本,需要500亿元托市资金。资金的多渠道分流,使股市严重失血下沉。缺乏资金已成为制约我国股市发展的“瓶颈”。
无法可依,监管不力。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993年底,我国已有股份制企业1.3万家,股本总额2086.32亿元,股东人数2500万之多。如此巨大的股票市场,至今还没有一部规范行为的《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去年刚颁布了有关上市公司送配股不得超过上年股份30%的规定,可不久上海某股份公司就推出了“1送3,再10配3”的配股方案,超过中国证监会规定10多倍,有关部门至今没有明确表态。
一些上市公司行为不规范。股份公司在筹足资金后,要把维护股东利益视为企业生存的生命。按国际惯例,股份公司一般规定在1—3个月内举办一次全体股东大会,帮助股东弄清公司的全部概况,倾听股东的意见。遇有重大情况,股东还可提议召开临时大会,讨论解决临时紧迫的问题。而我国有些股份公司把发行股票、上市交易作为低价筹资的手段和唯一目的。上市后根本不听股东意见,不关心股东利益,拒绝接受股东建议。
长期投资缺乏保障。我国幅员辽阔,企业众多,缺乏权威、公正的评估机构。一些企业溢价发行的股票,虚拟资本为股本的10多倍。再加上认购成本,1元股本的原始股价高达十几元。股票还未上市,投资者就要承担十几倍的溢价风险。同时,不同身份、不同渠道购买的股份要悬殊10多倍。去年,上海一些上市公司乱中取利,把未加溢价和认购成本的国家股、法人股混同普通股抛售,获取几十倍的暴利。当然,受害者又是投资者。
股票价值扭曲失真。在国外,股票市场的股价高低,决定于上市公司的规模、资产和业绩。规模大、资本雄厚、盈利丰厚的上市公司,股价会扶摇直上。反之,股价就会节节下跌。而我国股票市场却不是这样。上海石化、广州船厂、华北制药、青岛啤酒等一批国内外瞩目、效益领先的公司,只因股票上市量较大,股价一跌再跌,相反,一些上市规模小、资本少、效益差的上市公司,股价却被炒捧为原始股的几十倍。这种股票价格失真、股价与企业经营状况脱节的现象,在上海股市相当突出,且有越演越烈之势。
股市资金透支严重。我国ZF主管部门从股票市场成立之初,就严禁从事买空卖空和借款透支的信用交易。遗憾的是,一些证券交易部门视ZF禁令为儿戏,透支交易几近普遍。据了解,许多证券交易部门都有内部规定:凡在交易所有10万元的投资者,最少可以透支2万元,有的甚至更多。不仅如此,交易部门本身也经常自营大量的透支交易。许多营业部为防止资本损失,规定透支资金必须在当天或一周内平帐,造成股市频繁换手,投机炙烈,股指下滑。
大户操纵行为明显。当前,我国几百万涉足股市的投资者,绝大多数的钱,是靠省吃俭用攒起来的。股市上真正的大户,是各地从事证券交易金融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它们的资本额一般都在千万元以上。去年以来,大户操纵股价现象日趋明显。去年3月上旬,上海一些大户联手恶炒“界龙”股票,把股价从10多元炒至29.8元,当散户跟进时,又大量抛出,在10分钟内使股价下跌11.3元。今年1月13日,一些金融机构为迫使国家主管部门作出政策让步,通知各地证券公司次日赶快出货,讲明机构资金明天要离市。第二天,上证指数果然从907点暴跌到849点。
信息滞后,管理混乱。信息披露是股票市场公平交易的核心。去年以来,我国股市多次大起大落,都与政策性信息传播有关。上海某报一篇关于股票的文章,使上证指数狂跌了150多点。一些机构有意散布各种利空和利多的传言。有些则与一些小报、杂志、电台或所谓的“股评家”联手,发布虚假信息。上海的一些“专家”,还经常分散到全国各地传播“经验”,趁机误导投资者,从中牟利。与此同时,真实、准确的信息得不到及时传播。上证交易所每周一次的信息例会,放在周五闭市之后,外地投资者要等到下周股市出现异常行情时才略之一、二。
交易条件失之平等。首先,遍布全国的证券公司,既是沪、深证交所在各地的代理商,又自营证券交易。他们与上证所利益相关,工作相联,要杜绝“内幕交易:实在困难。这些证券公司有各自银行做靠山,资本雄厚,设备先进,且自营交易除缴一些印花税外,不收任何费用,成本只有普通投资者的一半。此外,证券交易部门设置了”大户室“,为进入大户室的投资者每人配备了一台电脑。既可查询所有上市股票的上市日期、价格等原始资料,又可查询任何一种股票当天每五分钟,或每一分钟的成交量,还能准确地观察到电脑中成交的上市股票买方、卖方各三种后备价格,及委托买卖的比例、股票数量,从而帮助“大户”们进行决策。此外,证券部门还为“大户”们配有专门的“申报”小组,确保买卖跑道畅通。与此相对照,广大中小投资者只能在拥挤的大厅中,凭几分钟翻一遍的成交屏幕实施决策。而且每次买卖都要填委托单,验账号、股东证。每当出现较大行情时,经常出现跑道堵塞、买难卖难的情况。
另外,我国股市管理体制紊乱;ZF对股市监督、指导、扶持,缺乏针对性和时效性;股票交易所急功近利;一些地方缺乏全局和长远观念;投资者整体素质不高;股市缺少财力雄厚的托盘护市投资主体等,这些也是股市低迷的直接原因。
针对我国股市存在的问题,建议采取下列对策:
加快立法步伐。国家证券主管部门要促使《证券法》早日出台。目前可根据我国股市的实际情况,参照国际上行之有效的法律,尽快制订、颁布“反垄断条款”、“反欺诈假冒条款”和“反内部沟通条款”,用法律武器打击股市违纪犯罪活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依法对一、二级市场进行全面整治,保证我国股市健康发展。
拓宽投资主体。应大力发展投资基金,增加股市中投资基金比重。当前可考虑让保险基金,养老基金先行部分入市,增加股市资金,支持股市活动。其次,应允许企事业单位的闲置资金进入二级市场。鼓励企业之间相互收购、兼并、控股。并大胆利用外资,允许外国投资者参加A股市场交易。吸引股市资金的前提,是不患“红眼病”,要有气量让投资者去赚钱。现在,我国银行有存款15000亿元,全球华人有数万亿美元,世界上更有几十亿美元的巨资在寻求安全、可靠的投资市场。
从长计议,暂缓扩容。鉴于当前股票发行已超过市场承受能力,应暂停新股上市,同时上市公司也暂停送、配股,让股市休养生息,让投资者恢复信心。待股市转暖,人心趋稳,操作逐步规范化之际,再有节奏地扩容。
规范信息披露制度。建议在每天股票交易开始前,让所有投资者均能迅速获得信息。
用税费遏止投机交易。为了遏止股票交易换手过频,投机炙烈的现状,鼓励投资者长期投资。建议发挥税费的经济杠杆作用,实行多种税费形式。对于持股一个月以上者,可减半征收印花税,持股半年以上免税,并减半征收管理费。反之,对持股一月以内抛售者,加征50%的印花税,持股一周之内抛售的加征100%的印花税和管理费,持股一天以内抛售的加征200%的印花税和管理费。
严厉打击透支交易。建议开发、编制股票交易监测软件,组织稽查队伍,查处、打击透支交易。制订明细的处罚条例。对查证确属透支的证券公司,除对当事人视情节给予行政、刑事处罚外,应追究公司领导的责任;对公司处以与透支款相同数额的罚款,对当事人(证券公司及投资者)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建立大众投资者协会。各级证券主管部门应鼓励、引导广大投资者,建立区域性的群众自律组织,以保护自身利益,反映投资者的意见,加强投资者与ZF、交易所和上市公司的沟通和联系。监督股市的公开、公平运行。宣传法律、法规,普及股市常识,举报和抵制股市出现的消极因素。
规范上市公司行为。应限令上市公司迅速建立法定股东大会制度,建立股东接待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实行上市公司淘汰制。对上市股价跌入发行价一半以下的,连续两年不发红利的上市公司,应依法宣告其破产或停止上市,并依法清退股东投资。
此外,还应尽快造就一支公正、权威的股票评估队伍,逐步建立平准基金,加速培养成熟、高效的管理队伍,提高股市的现代化手段。
只要尽快采取上述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手段,长短结合、标本兼治,我国股市对全世界投资者都将具有吸引力。注:本中心正在组织一场“保卫共和国公民生存底线”的法制讨论,请关心这一课题的各界有识之士支持[ 此贴被神聊在2008-04-29 08:39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