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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评:废弃化工厂区建住宅,得了谁的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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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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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传媒经济 [url]http://media.china.com.cn[/url] | 发布时间:2014-04-09 15:48:22  p-kq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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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辛集市的京州幸福城一个能容纳一万多户的小区,却建在了一个旧化工厂的土地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3128号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通知中第二款第三条中明确指出:已被污染地块改变用途或变更使用权人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土壤环境风险评估,并对土壤环境进行治理修复,未开展风险评估或土壤环境质量不能满足建设用地要求的,有关部门不得核发土地使用证和施工许可证。从目标情况看,京州幸福城的住宅项目建设明显违规。(49 中国网) l"8YIsir  
随着城镇化进程加速,城市功能布局发生了很大变化,许多不适合城市发展的高耗能、重污染企业被政府责令迁出了市区,这些企业占用的土地大都位置优越,空留土地的繁华造就了各家房地产企业群雄逐鹿的场场战争。在这场竞争中,实力和势力决定了胜负,也为今后违规用地埋下了隐患。很多工厂碍于政策,搬走过程中,匆忙的都来不及向这片伤痕累累的土地说再见,就奔向了新的战场。接手而来的新东家,带着逐利得胜之心,见利忘义的腹黑早已忘记了当初土地的污染创伤,在时间就是金钱的信仰下,急赶工期中,完全忽略了国家关于《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相关规定》,在一片恶土,弥漫着脏臭的气味中,大胆加蛮干让座座高楼平地而起,置群众的人身安危不顾,他们赚完钱可以溜之大吉,而我们打算长期定居的群众怎么办?在这片废弃化工厂变住房项目中,我们的监管部门究竟在哪里? * vD<6qf  
一个占地规模庞大的化工厂,匆忙中完成了华丽的转身。在搬迁的背后,是否隐藏权力插手的注脚?前脚搬走,后脚就有房产企业规划房产开发,这是不是有违人文环境的初衷?据了解,这片土地原来的东家原是河北辛集市化工厂,重点生产一些带有剧毒的重污染化工产品, 1995年2月4日2时40,工厂的硫酸钡车间化硝工序还发生过硫化氢中毒事故,致使2人中毒死亡碍于城市功能发展需要,于20123月,搬迁至新城精细化工园区。京州幸福城项目就直接建立在这座废弃的化工厂上,在售楼部沙盘介绍中这样写道,京州幸福城小区紧邻辛集市农贸街与文昌路、辛中路,占地面积300亩,建筑面积60万平米,一期21栋楼,并规划有一双语幼儿园。2013118号一期开盘,预计201610月交工,由河北京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据有关专家介绍,像这样1947年建成的老化工厂,当初并没有考虑环保问题,由于生产设备的老化,工业废渣乱堆乱倒,经过长年累月的风蚀雨刷,化工原料进入厂区土壤的现象,非常普遍,土壤一旦“中毒”,毒性释放可达几十年到上百年。媒体工作人员在房产施工现场也看到,挖掘机勾出的都是黑泥土,散发着刺鼻的气味。现场施工人员配备了防毒面具,在工地办公室还看到了新购进的面具。从化工厂生产目录分析项目场地可能存在金属污染和局部有机物污染,在这里长期居住,会刺激眼、鼻、喉咙及皮肤,持续接触可破坏心脏及肝脏功能,吸入高含量会导致中毒。 E(#2/E6  
打造良好、健康的生态宜居环境是新型城镇化的必然要求,作为一个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不能光想着从土地中榨取效益,更应该想到今后土地的可持续发展问题。近年来,因土地污染问题导致血铅事件、“癌症村”等时常见诸报端,这对相关部门保护使用保护土地提出了硬性要求。国务院办公厅曾于2013128号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其中第二款第三条中明确指出:已被污染地块改变用途或变更使用权人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土壤环境风险评估,并对土壤环境进行治理修复,未开展风险评估或土壤环境质量不能满足建设用地要求的,有关部门不得核发土地使用证和施工许可证。经评估认定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影响的污染地块,要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治理达标前不得用于住宅开发。一座占地300多亩的房产项目,在明知土壤存在污染问题的情况下,不做测试修复,直接开工建设房地产项目,这显然是违规的。在这场土地买卖中,相关部门在大开绿灯全面放行时,是否想过群众以后的安全和生活保障?违规的背后,是利益的黏合,还是有人在其中利用权力上下其手? A@r,A?(  
“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作为政府职能部门,不能空喊号子,不见行动。把废弃土地变废为宝,这本无可厚非。唯一让人担心的是,对于那些存在污染可能的土地不能一卖了之,非但不当甩手掌柜,还要跟踪负责到底,坚决不把隐患留给群众,不让群众的利益受到丝毫损伤。如果对承载者不闻不顾,肆意放纵其违法行为,相关部门的作为与谋财害命有何区分?(本网评论员 孙伟) @xE Q<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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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4-04-10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通知中第二款第三条中明确指出:已被污染地块改变用途或变更使用权人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土壤环境风险评估,并对土壤环境进行治理修复,未开展风险评估或土壤环境质量不能满足建设用地要求的,有关部门不得核发土地使用证和施工许可证。经评估认定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影响的污染地块,要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治理达标前不得用于住宅开发。 f -5ZXp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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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望政府要严格把关 不要无视老百姓的生命安全 老百姓积攒一辈子的血汗钱换来了这样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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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4-04-10
开发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   tP-c>|cz  
   而该开发商现在只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余的三证全部没有,属违规售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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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4-04-11
辛中路和307国道,北行1000米路西,王家庄新民居 H'2 =yhtVh  
112平米现房,2900元一平 , utFCZW  
33万,可以贷款16万,房产证 b%(0AL  
Y i`.zm  
多层,简装修, <>TBM^  
大车库,小区地热井,天然气入户 1Jt%I'C?  
电话1383310023

只看该作者 地下室  发表于: 2014-04-11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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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网站信息读后感:提出条件,人家不应,敲诈不成,于心不甘,乱发于论坛,借此施压罢了,真心为民吗?君不见弱势群体衣食无着,他们访了吗?诈骗短信群众上当,他们报了吗?黑恶横行,百姓受欺,他们揭露了吗?为什么单对某些事件专注于心,明摆着是让这些能拿出钱的单位和个人出血摆平罢了,还摆出一副正义的嘴脸,想起来让人想吐,连小报都谈不上的一个无人所知的网站,现在也敢如此猖狂,可恨可恶!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4-04-11
中国网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领导,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管理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 (<12&=Wx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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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传媒经济频道官方网站 http://media.ch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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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14-04-11
狗腿子威胁不成露出丑儿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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