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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县医院,是救死扶伤还是金钱至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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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6楼 发表于: 2014-04-18
救死扶伤是道德方面的要求

只看该作者 17楼 发表于: 2014-04-18
HAHA

只看该作者 18楼 发表于: 2014-04-18

只看该作者 19楼 发表于: 2014-04-18
回 17楼(枯另吉) 的帖子
医院要履行社会责任,没有什么比生命更可贵
[ 此帖被厚道在2014-04-18 21:16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20楼 发表于: 2014-04-18
回 16楼(飘荡) 的帖子
我看也是。

只看该作者 21楼 发表于: 2014-04-18
先至上 ~~再扶伤~~~

只看该作者 22楼 发表于: 2014-04-18
回 20楼(厚道) 的帖子
呵呵,要履行社会职责,法律面前,履不动。家属有知情同意权,不能剥夺,剥夺了,他就告你,要不就让你赔钱。所以家属不到不能轻举妄动。至于费用的事,是另一个问题,如果先看病后付费,人人都有理由这样医院就赔的关门,国家不给拨钱,去申请这项钱吧,先看病的医院可以拿发票去有关部门补费
[ 此帖被黄裳元吉a在2014-04-18 23:27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23楼 发表于: 2014-04-18
关键还是医生吃了先看病后签字或者后交费的亏了,并且亏大了。比较起来还是按正规程序走好一些,省得今天求律师明天求法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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