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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的丈母娘们该觉悟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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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4-05-07
前些天出去玩路过某村,在该村的大队门口有好些人,看到一中年妇女在哪哭诉,我问村民才得知,原来该妇女是这村的娘家,离婚了,回娘家住但遭到娘家哥嫂的拒绝,他找到大队,大队不给调节,其父母早已去世,哥嫂不让住他也没法。婚姻法最后一次修改,把婚姻关系存储7年后所有财产成共有财产这条去了。这就意味着女方在男方住多少年也是个房客。一旦离婚女方就没地可住。反之市里的丈母娘都看出了这一点,所以好多都给女儿买房了,为的就是以防万一。我单位好多同事就一个女儿的都买了楼,她们对将来女婿的要求就是,小伙老实就行不招事惹非的就占,房子不要求有,俺家就有房老实过日子就行,市里的丈母娘就这点要求,村里的是【有房吗,有车吗。】他有房不是你的,如果你们再不醒悟,那个哭诉的妇女就是你女儿的将来,男权世界,女人是沾不了便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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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4-05-07
女儿结婚前 在男方房产证上加名 以防不测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4-05-07
祎梦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4-05-07
哈哈,婚姻是不能用房产来衡量的

只看该作者 地下室  发表于: 2014-05-07
点击率不低,可回帖如此之低,平日里村里的丈母娘振振有词,今怎么不说了,新婚姻法应该修改。民间有【乐了开发商,苦了丈母娘】,一说。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4-05-07
没办法,炒房能赚钱,谁不买呢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4-05-07
尼玛的,好多人看看都不好意思张嘴骂你,还娘的闲点击率高回帖率低,处处显摆自己什么村里的村里的,一天天闲的蛋疼,村里转娘的什么去了你,。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1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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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醒:谢谢您的回复内容,这是对楼主者莫大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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