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全会提出了一些土地制度改革方面的内容,大体上说,一个就是说对集体土地以后要减少强制征用的范围;第二,农村集体土地可以直接进入建设市场;第三个,农民承包经营土地可以流转;第四,就是农民的住宅用地,宅基地,可以出让、出租,入股、抵押,但没说继承。通过这一系列的改革,强化农民的财产权益,使农民在土地财产增值方面获得收入。
[| N73m,& 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实际就是村长和村支书所有 CT'#~~QB 三中全会的这种土地制度改革确实进展非常大,但是,我从学者的研究角度看,还没有系统性。土地制度怎么改有几个关键的问题要解决。第一,土地所有制,集体所有制面临的一个问题,这个集体是谁?现在我们所指的集体是村民自己,村民自治组织。但它不是一个经济组织,不是一种有经济责任的组织,也不是公司,也不是政府。那么土地应该归这样的组织所有吗?城市居民小区里有居民委员会,相当于村民自治组织,居民住宅地下的土地,应当由你的居委会所有吗,不可以,这个比喻是一样的。
oR3t vw. 第二,集体所有,很多地方实际就是村长和村支书所有,他们把土地卖掉、租掉,很多老百姓不知道。全国各地已经发生了很多很多的冲突。以后如果说集体土地不用国家征用,直接卖地,让村长、村支书决定卖地会造成更严重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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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副所长周天勇
第三,在未来30年,大量的村庄是要消亡的,村庄都消亡了集体何在?集体是土地的所有者,集体都没了,土地到期后找谁去续约?集体所有就不能随便把地顶给别人。集体所有制是一个落后生产力,属于封闭的社会农业或者牧业,人口不流动时的农业社会的一个所有制形式。现在全世界土地大范围实行集体所有制的国家,就中国一个。有一些改革学者给中央提建议,说集体所有制这是一个底线不能突破,只能是在集体所有下农民承包经营来解决问题。我觉得这样的不动大框架的修补性改革,以后会埋下很大祸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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