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
 
  • 4044阅读
  • 33回复

[[原 创]]关于对辽宁女的处理办法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8-05-23
先让她义卖3天,请大家到时多多惠顾,因为此次义卖所得款项将全部捐献四川灾区。 {Psj#.qP1  
然后把她送往北川,深埋3米叫她与死者为伴。180小时后挖出,生则放人,死则弃尸。 Ck:J  
~ZNhU;%YW  
此方案在征求绝大多数人们同意的意见后予以执行,同意的顶起!
评价一下你浏览此帖子的感受

精彩

感动

搞笑

开心

愤怒

无聊

灌水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只看该作者 33楼 发表于: 2008-05-25
同意!

只看该作者 32楼 发表于: 2008-05-25
     

只看该作者 31楼 发表于: 2008-05-25
  同意。具体执行的是你。
真诚才是人生最高的美德

只看该作者 30楼 发表于: 2008-05-25
爱------永远的神话

只看该作者 29楼 发表于: 2008-05-25
     
水能载舟,亦能煮粥

只看该作者 28楼 发表于: 2008-05-25
慰问妇

只看该作者 27楼 发表于: 2008-05-25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友情提醒:您的回复代表了您的形象。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