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史上最严环保法将实施 失职要追究,尽职能免责? GW:\l~ d
◆本报记者姚伊乐 张梦云 qU}lGf!dVn
明年1月1日起,“史上最严”的《环境保护法》将实施。环保部门将会在“尽职”和“免责”掂量中心存困惑?尴尬加剧的后果是什么?不敢作为、不敢担责。尽快在制度层面明确环保部门尤其是执法人员的职责边界和尽责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rt,0j/o.1
源头把关不严,出现问题谁负责? /H.(d 4C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 8Vh=D
那么,对于环境污染事件,环保部门究竟有多大责任?怎样做才能算尽到了职责? \ p1K(H
对于政府取缔的小造纸厂,因未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除原料,致使其不断反弹,一旦发生环境事件,环保部门会不会因监管失职被问责?环保部门按规定上报后,是否算尽到了职责?在基层采访时,环保工作者常会提出这样的疑惑。 1riBvBT
“当局长一年多来,我发现环保工作之所以抓不好,是因为一开始就没有把好关。”一位有组织工作经验的环保局长说,有些项目从落地开始,土地、工商、供电全都大开绿灯,建成后才交由环保部门监管,企业出了问题,责任却全都落在环保部门。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