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
 
  • 28673阅读
  • 204回复

我的曾祖母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该作者 128楼 发表于: 2015-01-22
楼上说的对,支持

只看该作者 129楼 发表于: 2015-01-22
前面要做个好榜样啊。

只看该作者 130楼 发表于: 2015-01-22
难得你曾姨母有这个情啊。这么大年纪

只看该作者 131楼 发表于: 2015-01-22
相比起自己的孩子诶,让人心凉

只看该作者 132楼 发表于: 2015-01-23
“关于辛集市河北一集强拆,给辛集市长巴立凯、市委书记聂英武的一封公开信”帖子的标题,为什么肆意被篡改的追问??? uV<I!jyI  
6L~@jg~0A[  
为什么版主肆意篡改网友的发帖题目——1月17日“ 一集人”发帖“关于辛集市河北一集强拆,给辛集市长巴立凯、市委书记聂英武的一封公开信 ”,发帖后,引起了广大网友的极大关注。截止2月21日止,仅仅几天,已有59人先后关注回复,3853人阅读。然而不知为什么,我们十分信任的网站“大话辛集网”, 2015年1月22日却不经发帖人“一集人”的同意,私自改为 :“关于河北一集的一封公开信”。一个网站的版主能这样篡改吗?如果说“关于辛集市河北一集强拆 给辛集市长巴立凯、市委书记聂英武的一封公开信”的发帖,有什么问题,可以把发帖人问责,甚至绳之以法。如果没有问题,就应该让广大网友知晓有关事情的真相,参与讨论。真理越辩越明,参与的人越多,就会形成一定的无形社会力量,促使问题的解决,这有什么不好的呢?原帖标题的对象明确,直截了当——“给辛集市长巴立凯、市委书记聂英武的一封公开信”,改帖标题为“关于河北一集的一封公开信”对象模糊、泛泛,不知是给谁的,把原发帖人的本意阉割、篡改,失去了发信的特指对象,令网友不知所云。因此,“一集人 ”强烈要求: G.K3'^_  
一、    恢复原帖的标题内容。 b?h9G3J_a  
二、    为什么篡改原帖标题,请作出说明? 4cK6B)X  
我们十分信任的网站,能否答应我们的正当的要求呢? )5P*O5kQ -  
UJkg|eu  
 =%AFn9q  

只看该作者 133楼 发表于: 2015-03-19
喉风散这么见效?记得是用于口腔溃疡的。

只看该作者 134楼 发表于: 2015-03-19
这个药现在药店里都有吧?

只看该作者 135楼 发表于: 2015-03-19
老人家不容易,到最后面确实这样的结果。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友情提醒:您的回复代表了您的形象。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