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旁观角度,我敢说如果发生在自己身上,我们不见的比当事人处理的好,我为那个女孩庆幸,如果没有她的父母,以后会发生什么,不堪设想,请注意,死者不是骚扰了她一次,而且胆大到敢去她的家实施犯罪,她的父母虽说是以暴制暴触犯了法律,但是确实也是受到了常人所不能忍受的侮辱,如果当事人当时报警的话,他会被判几年,但是总会有出来的一天,这人既然是惯犯而且曾经为这种事付出过十几年的代价,我不相信他以后会改到哪里去,那么这种人在辛集是很危险的,就在我们身边,或者说发生在自己孩子身上的几率其实是很大的,所以说为民除害这个词也不是不无道理,只是,彻底除掉了我们身边的隐患而且给我们以一定教育意义,代价却由当事人一家来承担,太沉重,能做的就是希望法院能轻判,考虑考虑社会影响,虽说法不容情,但毕竟法律是为社会服务的,重判与轻判之间还是有一定空间的,希望法院能权衡一下两者哪个更有利于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