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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车祸,机动车无责也要赔,合理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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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6
   现行交通安全法2004年5月1日起实施,关于【七十六条】机动车无责任赔偿的条款,一直争议不断。十年后的今天,让我们唯结果论,重新审视这条法规。 yU`: IMz  
    在展开讨论之前,先来学习一下相关法律条文。 tjb/[R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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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5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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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08年5月1日起实施) 3YTIH2z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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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Hy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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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fzsB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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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1~qm+n 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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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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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我们今天要讨论的重点,就是这个【七十六条】。这条法规,规定了在机动车与行人或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时,即使机动车一方完全无责,也要进行赔偿。在一些卫道人士眼中,是中国最具人道主义的法律条文,因为他保护了弱者,保护了行人和非机动车。甚至有了那么点劫富济贫,绿林好汉的味道。 BRtXf0~&p  
    但事实真的是这样么?新交法实施之前,交通事故中行人死亡数,占到事故死亡总人数的45%;新交法实施10年,这一比例上升到80%!机动车保有量增加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确实有一定的影响;而无处不在的电子警察,日益加重的处罚力度,让机动车主动违章的现象非常的罕见。真正的原因,是行人与非机动车,对交通法规的蔑视。造成行人交通安全意识单薄,有恃无恐的罪魁祸首,正是这个违背法理的【七十六条】!很多人说:撞死不赔,太没人性。我要说的是,他们没搞清【撞死不赔】与【找死不赔】两者间的区别。 iK x+6v  
   反正你也不敢撞我。这是很多乱穿马路,乱闯红灯的行人与非机动车驾驶人心中的潜台词,因为同样的事例每天都在大家身边发生。XX行人闯红灯,被汽车撞了,汽车驾驶员无责,但也要一样垫资,送医院,做检查,扣车,做鉴定等等,付出大量的时间,精力,最后即使认定无责,也还要莫名其妙的赔偿10%。更有甚者,参与事故处理的交警,为了快速结案,唆使机动车驾驶人认全责,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这样看似皆大欢喜,实则间接地造成了保险公司承保成本的大幅增加,提高了全体机动车的保费;最重要的是,事故中违章应负全责的行人,却摇身一变成为了受害者,获得了全额的赔偿。这种颠倒黑背的事情多了,有些人会变本加厉,有恃无恐,甚至从此走上碰瓷的不归路。但下一次,就不一定是受轻伤这么幸运了,很可能丢掉的就是性命。  1KJZW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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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十六条】立法的初衷肯定是好的,但现实中好心办坏事的例子数不胜数。如果想要对【弱势群体】进行救助,完全可以通过救助基金,医疗保险等其他手段进行;而在责任划分上打折扣,做妥协,其实是将更多的交通安全意识淡泊的人,送上了黄泉路。 IvSn>o  
    法律面前应该人人平等,谁违章,谁负责。建议修改76条为: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看似严酷,实则可以救下很多人的命。 !`C?nY  
    与之配合,公众媒体应该进行合理引导。行人或非机动车违章发生事故产生伤亡的,不仅没有获得任何赔偿,反过来还要给机动车一方赔付修理费用。这种新闻报道一出,必将在全社会引起广泛的讨论。一番唇枪舌剑,专家与野狗互殴等乱象过后,风平浪静,带来的是全民的安全意识提升,媒体就尽到了自己的责任与义务。而交通事故率,致死致残率的大幅下降,立法的初衷与目的也就真正实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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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9楼 发表于: 2014-10-23
交强险无论机动车有无责任,都要赔偿被撞的一方,区别是没有责任时赔偿的最大限额较低。没有交强险之前经常出现被撞的人在医院等钱救命,但撞人的确实拿不出钱来的情况。十六楼说的好

只看该作者 18楼 发表于: 2014-10-19
不太懂

只看该作者 17楼 发表于: 2014-10-19
      

只看该作者 16楼 发表于: 2014-10-18
本人是有车族,但是上下班经常是骑自行车,既了解开车的苦衷也知道骑车人的烦恼。我觉得大家还是要各行其道、遵守交通法规比较好。最痛恨那种开个车就不知道姓啥好、牛X哄哄不礼让非机动车、行人的司机,也奉劝那些总认为机动车不敢撞你的骑车人,还是走非机动车道安全,不是汽车敢不敢撞你,有些情况下开车的司机真的是无法避开你。出了事故,受罪的一定是你。

只看该作者 15楼 发表于: 2014-10-18
      

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14-10-17
开始谩骂了

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14-10-17
还是要各行其道比较好,机动车不要跑非机动车道上去,甚至于停在那儿挡路;有时晚上有的汽车在非机动车道上开,还开着远光,只能说不懂号。电车自行车也不要跑机动车道上去,肉包铁不如铁包肉结实呀!我平时以自行车为主,偶尔开车。开车的骑车的都有素质差的。互相讨论不必互相谩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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