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人民政府 TlZlE^EE<
关于亚太经合组织会议期间车辆限行的 }X.8.S'
通 告 3kzG L
为确保2014年亚太经济合作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胜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施最高一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紧急通知》,市政府决定,在2014年11月5日至11月12日会议期间,对部分车辆进行限行,现通告如下: :GU6v4u l#(g&x6J
一、黄标车、无标车全天禁止上道路行驶。 :wJ=t/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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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区内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单号为1、3、5、7、9,双号2、4、6、8、0,尾号为字母的代替为“0”。 }nDKSC/[V! BDm H^`V
三、载质量为2吨(含)以上的(除特殊情况办理通行证的除外)货车、拖拉机等每日6时到24时禁止驶入市区,有相关部门核发通行证件的除外;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抢险车等应急车辆、民生保障车辆、公交车、出租车等公益性质的车辆除外。 F)we^'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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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限行区域为:安新线以东、307国道以南、工业路以西、衡井线以北(不含上述四条街道)。 !$"DD[~\ UVuuIW0k
五、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环保部门依法处理。 4 7R4gs#W zw;(:fgY#
特此通告 8]6u]3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