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T[*|"RFZ @4UX~=:686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5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I;xT yhUd ^z!=,M<+{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月4日(星期日)上班。 9(@bjL465 v\dQjQu8m
二、春节:2月18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5日(除夕)、2月28日(大年初六)上班。 0` S!+d hNh!H<}|m8
三、清明节:4月5日放假,4月6日(星期一)补休。 ]#*@<T*[ Tk[]l7R~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T(f D+:s{IcL<
五、端午节:6月20日放假,6月22日(星期一)补休。 <"\K|2Sg .*YF{!R`h
六、中秋节:9月27日放假。 -iW[cj R`$ nuWQ3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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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iI^)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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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 d-?~O~qD|! VK*_pEV,}
国务院办公厅 w1GCjD*y QWa@?BO2p
201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