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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创]]死板僵化的束鹿县交管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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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14-12-21
只能说是依法办事,你这样的理由有的话,那在特殊的 情况下 应该就成为了弊病!你只能说你此时的行为,按道理说是 应该的!
666

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14-12-21
既违章就别怕罚款,怕罚款就别违章

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14-12-21
真的可以在不影响左右转车道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借道直行吗?  拿出法律依据来,具体哪条,开开眼 _ L }k.  
-]$q8 Q(hM  

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14-12-22
回 厚道 的帖子
厚道:真的可以在不影响左右转车道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借道直行吗?  拿出法律依据来,具体哪条,开开眼
 (2014-12-21 21:58)  |.]g&m)y^h  
V^S` d8?  
法律说到底是意识形态的东西,法律不是宇宙真理,法律永远跟不上现实的发展,法律要与时俱进,40多年前法律里边还写过林副主席是接班人呢!想必你知道点足球规则,早期的越位判定就是看球员的位置,你处在越位的位置就判你越位,现在改了,,哪怕你处在越位的位置只要你没有干扰比赛就不算越位!这才是以人为本,交通规则应该是为人服务的,而不是束缚人的手脚的,交通规则也应是以人为本,以你的水平稍加思考就能理解新越位规则,也就不难想通在不影响转弯车辆的前提下借道通过路口。

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14-12-22
UC头条、大鱼号“辛集越战老兵”

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14-12-22
骑自行车的不操那个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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