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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说说贵宾楼事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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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6楼 发表于: 2015-01-06
回 不是女人 的帖子
不是女人:就算受害者再怎么不对,行凶者杀人也是犯法的,说不过可以骂,骂不过可以打,打不过就动刀子,这事就过了,再怎么着,人就一条命,你挨揍了能养好伤,你没命了花多少钱能换回来》?
珍爱生命,远离暴徒 (2015-01-06 15:50)  R8K&R\  
<;lkUU(WT2  
所言极是,无论事出何因,这动刀子也不是正当防卫,有什么不共戴天的仇怨刀子就能砍下去呢,一条年轻的生命就此逝去,破碎的不仅仅是逝者的家庭,凶手的家庭也必将承受沉重的打击,唉,逝者走好吧...........

只看该作者 17楼 发表于: 2015-01-06
回 迟到了 的帖子
迟到了:楼主说的有道理,有因才有果,事出皆有因。受伤严重的一方固然值得同情,可也不能断定另一方就是罪大恶极吧?!我们需要的是客观的,公正的言论评说,相信公安部门会给我们一个真相的!!! (2015-01-06 14:53)  J0WxR&%a)  
Q0sI(V#  
那么请教, 你认为动刀耍棍把一条鲜活的生命活活打死还不算是罪大恶极,如何才能算呢?不尊重别人的生命,就等于不珍惜自己的生命,逝者罪不至死吧,任何人以身试法用这样极端血腥的方式解决问题最后只能把自己送进监狱,我们的教育应该是告诉好冲动的年轻人,要理性,要克制,而不是盲目,盲从,暴力。

只看该作者 18楼 发表于: 2015-01-06
回 越战老兵 的帖子
越战老兵:[表情]
棉裤套皮裤、必定有缘故~!~!~!~! (2015-01-06 15:45)  X,% 0/6*]  
e)k9dOR  
有道理!哈哈。

只看该作者 19楼 发表于: 2015-01-06
杀人偿命。 ?!:ha;n  
+o{R _  
必须一命抵一命。 M/'sl;  
[S%_In   
看看被杀者家人的血性啦。

只看该作者 20楼 发表于: 2015-01-06
都喝了吧? 3S@7]Pg  
没事不会动刀子,尽然动了刀子,肯定有事,发帖子的人这么了解内情,每个人的名字都知道,但是一些细节,居然没说出来。后果,犯法就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只看该作者 21楼 发表于: 2015-01-06
肯定有缘故啊

只看该作者 22楼 发表于: 2015-01-06
此等人物,不去索马里啊,伊拉克混真是可惜了

只看该作者 23楼 发表于: 2015-01-07
回 浪漫满天 的帖子
浪漫满天:有道理!哈哈。 (2015-01-06 19:38)  Eak$u>Fd8c  
TTX5EDCrC  
棉裤套皮裤、必定有缘故~!~!~!~! ok"k*?Ov  
YNyk1cE  
不是棉裤bao,就是皮裤mo毛!
UC头条、大鱼号“辛集越战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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