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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创]]贵宾楼事件真相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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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6楼 发表于: 2015-01-07
不计后果的故意伤害,最高也判死刑!,就按楼主的意思不是故意杀人!不计后果的故意伤害也是死刑!

只看该作者 17楼 发表于: 2015-01-08
支持,顶! l_1y#B-k5  
4(hHp6}b  
内容来自[手机版]

只看该作者 18楼 发表于: 2015-01-08
感觉这个说法比较靠谱,大家都是非亲非故的,也都是站在旁观者的角度看问题,事出肯定有因一个巴掌拍不响的道理大家肯定都懂,如果是谁被无缘无故的被扔出的酒瓶子打伤了头都不会息事宁人吧,像其他人说的,动刀好像就是罪大恶极了,但是当时的情景B方人少A方十几个人是谁谁都会那么做,看楼主说的,B是拿刀伤了A方的腿,也可以看出B只是想保护自己并没有想要A的性命。但是最后的这种结果是谁也想不到的,我们要替死者默哀,但是也要尊重事实真相,给生者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可以给大家一个公平的说法。

只看该作者 19楼 发表于: 2015-01-08
  转载了
UC头条、大鱼号“辛集越战老兵”

只看该作者 20楼 发表于: 2015-01-08
围观一下,这故事都不一样,信谁的呢?这个选择好难啊
不要说我坏,我只是懒的跟你装!

只看该作者 21楼 发表于: 2015-01-08
酒精…………………… u I \zDR  

内容来自Android手机客户端

看不清是谁

只看该作者 22楼 发表于: 2015-01-08
最后一句,一切以结果为结束,相信现在没人胡来!路过路过! fwojFS.K  
Q}J'S5%  
内容来自[手机版]

只看该作者 23楼 发表于: 2015-01-08
遇事“和为贵,忍为高”,避免此类悲剧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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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醒:谢谢您的回复内容,这是对楼主者莫大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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