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
 
  • 1229阅读
  • 4回复

微博、网上聊天记录等可作民事案件证据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5-02-05
L_>j SP  
【注意咯!微博、网上聊天记录等可作民事案件证据】4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属于电子数据,可视为民事案件中的证据。 sknta 0^=2  
. IX!Q X  
DI P(  
评价一下你浏览此帖子的感受

精彩

感动

搞笑

开心

愤怒

无聊

灌水
UC头条、大鱼号“辛集越战老兵”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5-02-05
UC头条、大鱼号“辛集越战老兵”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5-02-05
微博、网上聊天记录等可作民事案件证据 gi26Dtk(h  
UC头条、大鱼号“辛集越战老兵”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5-02-05
UC头条、大鱼号“辛集越战老兵”

只看该作者 地下室  发表于: 2015-02-05
我帮你顶  老兵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友情提醒:您的回内容复代表了您的品质,文明回复,做文明辛集人。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