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 河北省衡水市公安局13日透露,该局目前已出台规定并实施,依法不再出具10种证明材料,由此解决类似“你妈是你妈”的荒唐证明和证明过滥问题。这也是河北省公安机关首次出台此类规定。 fN~8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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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衡水市公安局副局长邢承清介绍,健在证明、同一人身份证明、实际居住地证明……群众因各种需求,要求公安部门开具名目繁多的各种证明,但有的属于警方职权范围,有的则不属于。 ~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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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承清说,该局经过反复梳理,依法取消办理的10种证明具体包括:1.未落户证明;2.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除外);3.健在证明;4.实际居住地证明;5.同一人身份认定证明;6.亲属关系证明;7.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证明;8.单方保险事故证明;9.户口本、身份证信息一致的户籍证明;10.除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外,其他户口登记项目信息变更更正证明。 ?U7&R%L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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