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随着我国生活水平的提高,有车族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交通事故概率也逐年增加,然后很多车族对于交通事故发生后如何处理却并不清楚,很多人都非常茫然,本文将通过7个方面为朋友们 解读交通事故现场如何处理,第三点非常重要! M 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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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情形当事人应保护现场并报警? q28i9$Yq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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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1日生效的《道路处理程序规定》第八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x-k}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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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5nF` [r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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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生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e%&2t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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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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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ewq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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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0R.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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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8[BB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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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2醉药品嫌疑的; BhkJ>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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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nZa.3/7d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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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并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五项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z!5^UD8"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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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2醉药品的;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c}Z$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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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生交通事故后事后报警的怎么办? k7Fa+Y)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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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1日生效的《道路程序规定》第十二条条规定: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 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 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R1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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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何保护交通事故现场?(非常重要) :04sB]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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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 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P=OpF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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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一个因为救人而没有保护现场的判例: +?n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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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的杜先生开车撞伤摩托车司机后,先将伤者送医,而交警因此认定他破坏了现场,需负全责。法院审理认为,交警事故认定合法准确;杜先生因不是故意破坏现场,符合公序良俗原则,故只需承 担70%的民事责任。 1vBR\!d?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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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则是在权衡利弊之后作出的利益平衡——如果有证据表明,现场的破坏并不是"故意"为之,则会给予相应的照顾,以鼓励救人之举;同时,"70%的民事责任"也表明,由于杜先生没有履行"标明位置" 等保护现场的义务,仍然要承担大部分的民事责任,法院并不鼓励不保护现场的行为。所以说,保护现场非常重要,车族切不可忽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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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 关交通管理部门。 D0tmN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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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z`_U]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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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保护交通事故现场: p5c^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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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准移动现场上的任何车辆、物品,并要劝阻围观群众进入现场。对于易消失的路面痕迹、散落物,应该用塑料布、苫布、苇席等可能得到的东西加以遮盖。 @@7<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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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抢救伤者移动车辆时,应做好标记。 TmG$Cjf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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