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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放宽贷款条件的通知 3e+ I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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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活跃我市房地产市场经济,落实建设部及省建设厅文件精神,改善职工住房条件,解决职工购房资金不足的问题,按照国家部委和省建设厅有关精神经市政府同意,辛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进一步放宽部分贷款条件: H3"90^|,@
1、取消贷款套数限制; p0U4#dD6
2、职工购房实行零首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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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贷款利率均按首套房执行,执行标准为央行公布的基准利率; ^vPM\qP#g
4、贷款期限根据具体情况,可延长至退休后1-5年; _yw]Cacr\
5、以上贷款规定自2015年8月1日起暂执行一年。 |Byw]\3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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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