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2016年第一期《求是》杂志上撰写文章《中国经济最大潜力在于改革》,文章提出“研究实行职工医保退休人员缴费政 策”。这被外界解读为,退休人员缴纳医保或将进入可行性研究阶段。楼部长的这篇文章,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各方纷纷发表赞同或反对观点,甚至还有不少人表 达了非常情绪化的批评意见。 其实,此前在2015年11月中央公布的“十三五”规划建议中,就提到要“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研究实行职工退休人员医保缴费参保政策”。
而如果退休人员缴纳职工医保的新政策能够出台,我国医保筹资体制或将迎来新的转型。
对于这项涉及约8000万退休人员的缴费政策,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要使政策到时候能够顺利启动和运行,无论从政策制定还是试点推行乃至全面铺开,都要采取谨慎稳妥的态度。”
而根据现行规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章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 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从各地出台的累计缴费政策来 看,一般设定20年至30年不等的累计缴费年限。而近年来,多地区都在统一、调整当地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其中延长缴费年限逐渐成为一种趋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