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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市的拆迁问题,很难办。首先按照手续齐全,完全合法,基本一家也达不到。多数是先上车后买票,最后历尽千难万险也搞成了,最后大伙基本也就都默认了。 Z3~$"V*ZB{
但是,有的开发商和拆迁户差距太大,群众就是不买账,从法理上讲,开发商不占理。还有更复杂的就是,一部分群众同意,一部分不同意,如果多数不同意,或者占到3成不同意的,就基本弄不成,如果8成或以上的同意,不同意的好像就有点孤立,貌似不占理。这样的局面,开发商胆子就大了,貌似占据有理的一方了。其实多数同意,没有走完整的法律程序,比如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就是真正的所谓钉子户,强拆也是法院的事情,不是开发商自己可做的。但是开发商找法院,它本身的手续不完备也不合法,法院也不支持他。所以就产生了开发商自己强拆的问题。其实归根结底政府不作为,不协调,不介入,只管收钱。让开发商和群众自己博弈干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