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们从网络上获得了国家
工信部、发改委、公安部联合发布的2016年第68号通知,通知指出,将在河北省、辽宁省、河南省和云南省等省份开展放宽
皮卡进城限制的试点工作,具体试点方案将于2016年3月底前完成编制。
从网络上曝光的这份《关于开展放宽
皮卡车进城限制试点 促进
皮卡车消费的通知》来看,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决定在
河北省、辽宁省、河南省、云南省等省份开展放宽
皮卡车进城限制试点工作,从而破除不利于扩大消费的各种障碍,发展新型消费模式,推动消费结构升级,带动城乡
皮卡消费。试点方案应于2016年3月底前完成编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备案。
随着时代以及用车
理念的不断发展,“
皮卡”车型较以往被定义在货车中的形象以及用途均发生着转变,其既能载客又能拉货的多用途性不仅受到了
商用市场的青睐,对于民用市场而言也在向着
SUV化的方向发展,而进口的高端
皮卡更是如此。不过由于
皮卡目前仍属于轻型货车的身份,在国家法规中对其进入
城市道路行驶、使用报废年限等均受有一定的限制(以
北京市为例,
北京交管局明确规定:五环路(不含)以内道路,6时-23时禁止通行,违者将被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随着本次四省试点《通知》的发布也表明,对于
皮卡车型在全国范围内的“进城限制”政策或将松绑,未来
皮卡车型也有望享受到与普通小客车相同的通行政策,进入主要城区行驶的时间和范围或将得到解禁,这对于国内的
皮卡市场、产业以及消费者都是利好。更多消息,我们也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