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辛集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我大队决定自2016年5月20日起,启用朝阳路与市府街路口道路监控设备。届时将对有关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请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C!nbl+75
抓拍内容: /1m+iM^V
1、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O r\
2、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uj@!SEs`?
3、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h.?~Ri
4、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4/_!F'j
5、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zj&U#{
6、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4N1)+W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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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六年五月四日 a[,p1}!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