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5月1号起,河北省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高于12%,同时,企业也可申请减少缴存比例或者缓交公积金。那么具体是如何执行的呢?记者专访了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牛玉梅。 "[fPzIP9
职工:缴费最高上限降低,每月单位缴纳金额会减少 L;vglS=l;
公积金缴存是由职工个人公积金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公积金缴存的公积金两部分构成,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它的缴费基数是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进行缴纳的。这次调整最大的变化是降低了公积金的缴存上线,由原来的15%降到12%。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高于12%,超过的一律予以规范和调整。 !T:7xEr
牛玉梅说,调整后,职工公积金账户的金额每月会有所降低。她算了一笔账:“比如原来咱们省内允许交到15%,降到12%,这就差3个点,如果2000块钱,就差60元(每月)。这是为了降低企业的成本负担,为了保持公平,不管是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还是公务员单位还是企业,凡是高于12%一律要降到12%。” :%Iv<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