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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辛集市李某、刘某因酒后滋事打民警,被辛集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HvmE'O8
今年36岁的李某和同村29岁的刘某是莫逆之交。1月25日下午14时许,刘某和李某二人在一起喝酒,酒后,由李某驾驶摩托车带着刘某到辛集市旧城镇的一家洗车店去洗车。由于洗车店机器故障无法洗车,二人言语不合便对洗车店的老板娘进行殴打,洗车店工作人员急忙报警。 A?ho<@^
辛集市公安局旧城派出所出警后,刘某、李某不但拒不配合调查,还将民警的手铐夺走扔掉,将执法记录仪摔掉,将民警弄伤致轻微伤。后公安局增派警力将李某、刘某控制并带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辛集司法医学鉴定中心血液酒精浓度检验,李某血液酒精浓度为152.81mg/100ml。 u~PZK.Uf0
辛集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李某、刘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公安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7条之规定,涉嫌妨害公务罪;李某醉酒驾驶,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之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近日,辛集市人民检察院以李某涉嫌妨害公务罪、危险驾驶罪,刘某涉嫌妨害公务罪,依法对二人提起公诉。 WtO@Kf:3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