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
 
  • 12642阅读
  • 20回复

关于辛集二手房买卖的重大通知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16-10-27
这一下格林印象小区的住户高兴了,房子有证了!
有梦想就会实现

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16-10-27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16-10-28
回 9楼(粉色天空) 的帖子
应该是暂时不能交易,等下几批名单公布了就可以交易了!
有梦想就会实现

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16-10-28
回 大米0319 的帖子
大米0319:大家看看这是什么意思 (2016-10-27 07:06)  ^/=KK:n~  
6\S~P/PkE  
各小区能办过户的楼号
女人如花花似梦.皆如昙花一场空.

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16-10-28
辛集市人民政府 b\+`e b8_  
关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通告 Lq!>kT<]!  
Q .c\/&  
    根据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16年10月26日起,在辛集市辖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HiJE}V;Vq  
  一、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由辛集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实施。辛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具体办理不动产登记有关业务工作。 ROZF)|l  
  二、可办理不动产统一登记的业务为:土地、房屋、林地、水域等不动产登记工作。 $7A8/#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暂仍由原发证机关办理,5年过渡期满后纳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d{bQd,  
  三、因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系统升级,决定自2016年10月20日起开始停办房屋、土地、林地、水域登记业务。2016年10月26日起正式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颁发新的全国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和证明。2016年10月26日前依法颁发的现有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林权证、他项权证等)继续有效,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各类不动产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B^jc3 VsR  
    四、辛集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办理地点:  1ZB"EQ  
市府西大街1号,辛房大厦1楼(房产交易中心) fa2kG&, _  
_8agtQ:<  
9k[9P;"F:  
                   辛集市人民政府 U|j`e5)  
                     2016年10月14日 :S(ZzY Q  
"8zDbdK  
"G9xMffW  
^L&iR0  
政府的公告也没有提到不能进行房产交易了呀,而且不动产登记是国土局负责,而房产交易是房管局负责。群众还是擦亮眼睛,多去房管局问问吧。 ?#Q #u|~  
淘宝店:奥雅纳益智汇

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16-10-28
买二手房的还是自己亲自去问问吧,要不然钱交了,过不了户可就麻烦大了!
有梦想就会实现

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16-10-28
      

只看该作者 15楼 发表于: 2016-10-30
回 大米0319 的帖子
大米0319:买二手房的还是自己亲自去问问吧,要不然钱交了,过不了户可就麻烦大了! (2016-10-28 19:56)  K1!j fp  
ax5<#3__  
过不了户分好多种 一般都没事
认命不受屈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友情提醒:社区是一个大家庭,请注意文明回复。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