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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权益无法保障 还能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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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6楼 发表于: 2016-11-09
说了半天,不知道楼主要说什么?

只看该作者 17楼 发表于: 2016-11-10
说白了还是交通法规谁都遵守哪还有那么多事故

只看该作者 18楼 发表于: 2016-11-10
不说事情的来龙去脉,只是念自己的歪歪理儿,

只看该作者 19楼 发表于: 2016-11-12
那个主管部门说过开这种车不需要持证?真有这样的部门完全可以去法庭告他!所谓的代步车、观光车都属于机动车范围,只是由于目前监管不到位、法律法规滞后造成此类车无法取得合法的机动车牌照,但是,交法明确的规定驾驶机动车上路必须持有合法的驾驶证件!无证驾驶一旦出交通事故,肯定是全责!部分购买此类车辆的人对此不了解,被无良的销售商忽悠了,也有一些人对此心知肚明但是就是抱着侥幸心理,觉得反正交警不会主动去查,一旦出事,后悔晚矣!我觉得政府监管不到位是主要问题,此类车的出现不是一两年了,为什么没有相关的规定出台?这算不算不作为?

只看该作者 20楼 发表于: 2016-11-12
定电动车的主要责任太不合理了

只看该作者 21楼 发表于: 2016-11-12
讨论问题无非三个层面:情、理、法。 L#vk77  
交警定责在法。 -}qay@cDt  
看客评论更多在情,在理----自己的理。 '&/Y}]  
好酒就喝,好帖就顶……

只看该作者 22楼 发表于: 2016-11-12
光JB念自家的理儿,也不看看法律法规是咋定的,也不说说事情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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