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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树宾案终于平反昭雪了,河北省法院的法官难逃其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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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0楼 发表于: 2016-12-09
最高法院判决书实际是控诉书!聂树斌上班考勤记录被办案人员调取并销毁、被捕5天的原始审讯笔录、50天内证人证言被销毁,签名和日期涂改伪造,这不是侦查设施落后的错案,而是办案人员为了自己飞黄腾达而故意杀人。

只看该作者 41楼 发表于: 2016-12-09
绝不姑息

只看该作者 42楼 发表于: 2016-12-12
追责-------------

只看该作者 43楼 发表于: 2016-12-13
还没动静

只看该作者 44楼 发表于: 2016-12-13
最后无非就是罚酒三杯了事  ,散了吧

只看该作者 45楼 发表于: 2016-12-17
看前面 群情激愤、疾恶如仇,但事情很复杂的。兼听则明: Y,M 2 D  
b NR@d'U  
Y$0K}`{  
ZLlAK?N  
mt\pndTy7!  
聂树斌就是强奸*杀人的真凶王书金不是 -7u_\XFk  
OM m'm\+/  
>=K~*$&>  
证据学专家的自我反思:聂树斌、王书金,到底谁是杀人真凶? &xE+PfX  
(Qd@Q,@(s  

只看该作者 46楼 发表于: 2016-12-17
李晓鹏:“罪疑从无”是可以追溯的吗?——对最高法宣布聂树斌无罪的再质疑 '<1Q;3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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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QBpU?O  
2016-12-05 00:38:55    新浪博客   李晓鹏1982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本科  经济学博士,前华夏幸福产业规划总监,麦肯锡公司研究副总监和哈佛大学研究员

只看该作者 47楼 发表于: 2017-01-31
那么小的孩子,心智都还没成熟,也可以说就没有,一切还在探索社会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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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醒:谢谢您的回复内容,这是对楼主者莫大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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