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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马:有动静了(辛集市人民政府黑马事件工作组通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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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17-01-12
村里的有人管,存在市区的有人管吗?,我们不是人民吗?

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17-01-12
村里我去了,人家说不用登记,到底怎么办。粮食没了,找谁找回自己的口粮有罪吗?怎么还在打击之列

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17-01-13
     玩火自.....焚、不值姑息~!
微信公众平台--辛集老兵视线

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17-01-13
政府和监管部门就这么傻吗?
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17-01-13
我认为不能说黑马粮油工业公司(市府街东头黑马面粉厂以下称北黑马)和此次事件无关,第一:它是黑马农村粮油服务公司(棉麻街原农村粮油服务社以下称南黑马)的大股东,理应承担其相应责任;第二:南黑马向政府递交的申请书上明明白白写着北黑马欠南黑马一亿多资金不能归还,那么这么一大笔资金去哪儿啦?为什么北黑马负责人不出面说清楚,政府和粮局出面的领导也刻意回避这一重要问题并极力帮北黑马推卸责任,是在保护它吗?;第三:多数存粮户开始存粮时认的是粮局下属的国营面粉厂,也就是北黑马的前身,后来成立子公司、孙公司、改制什么的大家有几个知道?公示过没有?为什么还要带黑马二字?要是知道南黑马改成了民营公司我们还不存粮了呢;综上所述,本人认为北黑马是此次事件主要责任人,一亿多资金可以说占了存粮户存粮的绝大部分,其法人代表也应被审查处理。南黑马法人代表刘某洞及其他股东私分贪占转移资金行为理应受到惩处,但是不追究北黑马及法人代表和股东责任,有弃卒保帅之嫌。如果最后落得只让南黑马破产清算,那可能根本不够赔偿广大存粮户损失,所以说黑马粮油工业公司必须承担责任! a[p$e?g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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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17-01-13
一个加工企业亏损上亿真是不可思议

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17-01-13
忽悠老百姓呢,难道黑马的电脑里没有储户的余额吗?他们没有底帐啊,就是为了稳定人们的情绪,登记一下好多天又出去了。 m#[9F']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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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楼 发表于: 2017-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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