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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举报“地条钢”违法生产企业的通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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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7-06-07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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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条钢”一直是国家要求淘汰和严厉打击的对象。2017年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要将依法依规彻底取缔“地条钢”作为钢铁去产能首要任务。为始终保持打击“地条钢”的高压态势,经市政府同意,建立打击“地条钢”举报机制,特通告如下: ^G5BD_  
一、举报受理范围 1Ql\aO)  
(一)“地条钢”生产企业。“地条钢”的定义是以废钢铁为原料、经过感应炉等熔化、不能有效的进行成分和质量控制生产的钢及以其为原料轧制的钢材。 O0`k6$=6r  
(二)已取缔的“地条钢”生产企业异地转移或复产,已取缔的“地条钢”生产企业,将生产设备异地转移或转移后复产的。 4]\ f}  
(三)名不副实,打着铸造企业的幌子,违法生产“地条钢”的企业。 ,`<w#  
二、举报处理流程 ,~ ;_ -  
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群众举报后,在1个工作日内填报完成《“地条钢”违法生产举报线索交办单》,转被举报企业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被举报企业的调查、处理和反馈工作。 `1I@tz|  
三、举报方式 1UR ;}  
来电、来信和来访均可。 ppv/ A4Kv  
举报电话:0311-83283445 (工作时间) [3Qu @;"&  
0311-83222411 (节假日) Ave{ `YD  
传    真:0311-83222411 7"L`|O?8)  
来信/来访地址:辛集市市府街1号主楼610房间 7|~j=,HU+Z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行动起来,提供有价值的举报线索和信息。对举报人及举报信息,我们将严格保密。举报受理期限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20日。 5)=XzO0  
附件:“地条钢”违法生产举报线索交办单 x --b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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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www.xinji.gov.cn/WebSite/Info.aspx?ModelId=1&Id=30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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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7-06-07
15 天的举报期,过期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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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醒:谢谢您的回复内容,这是对楼主者莫大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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