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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在的日子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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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4
妻子,是世界上最爱你的,最懂你的,最愿意为你付出一切的女人,此外任何一种男女之情都不能同夫妻之间的真情相比。

    我永远都会记得那个晚上,我像平时一样在看体育新闻,妻子洗完澡后出来对我说:“我的脚上怎么多了一颗黑痣?”

    我是一个毫无医学常识的人,觉得女人都喜欢大惊小怪的,就没有理会她。

    我们的生活应该说是很和谐、很安逸的。自从我在公司任了高职之后,她就当起了全职太太。我的工作三天两头要加班,还经常出差,有时候一走就是几个星期。出差在外,别人都会很担心家里老人身体如何,孩子功课怎么样。而我,却总是悠闲笃定的。我知道,她会为我料理好这一切,她会去照顾我的父母,她会去辅导儿子的功课。事实上,羡慕她的人和羡慕我的人一样多。在别人眼里,她不用朝九晚五看老板脸色,辛辛苦苦地上下班;我们很早就买了私家车,住进了装饰豪华的三室两厅。我们虽然都不知道浪漫是怎么回事,但感情一直很好。

    我太太以前是一位药剂师,有一些医学常识,她知道这种莫名其妙、不痛不痒、突然长出来的黑痣很可能是有问题的。她自己去看了医生,诊断下来是皮肤癌。这个结果把我们一下子就吓懵了。那些日子,我陪她跑遍了沪上所有最有名的大医院。可几乎所有的诊断都是一样的,并且一位很有名的医生私下告诉我,她得的这种癌症的死亡率是90%,是皮肤癌中最最凶险的一种!

    不久,就像医生预言的,她的腿上、胳膊上、背上也不断长出新的黑痣来。她的身体和精神也开始渐渐衰落,从来闲不住的她终于躺到了医院的病床上。

    没有了她的家变得冷冷清清的。厨房里没有了热气,卫生间的马桶、家具上都蒙上了一层灰。以前明亮的温暖的、回来就感觉舒服的家变成了一个我几乎不认识的地方。我对家里的许多东西居然是陌生的,用微波炉解冻、蒸饭,我搞了半天不知道分别用哪一档,冲一杯咖啡或者茶,煮一碗速食面、热一碗汤,弄出来的味道怎么就是同她弄的不一样。以前,她轻而易举就递给我的日用品,现在我翻遍了抽屉还是找不到。

    从她住院,我就开始休公假、请事假,尽力多陪她。因为这时候我才明白,如果没有一个家,如果家里没有一个体贴的妻子,男人挣再多的钱,在外面再风光也是空的。

    就在她病情趋向恶化的当口,一位熟人告诉我在广州有一个专门治疗这类皮肤癌的医院,有类似的病例在那儿被治愈过,但费用很高,一个疗程三个月,大约要三十多万元,治愈率大概有30%。当我把这个消息告诉妻子的时候,被病痛折磨得近乎失神的她对我清清楚楚地说了三个字:我要活!真的,我以前从来没有觉得我们是多么恩爱的夫妻。可是,那一刻,我觉得我们是世界上最最相爱、最最适合做夫妻的男女,我们能够生活在一起有多么好。她要活,我要她。我们要一起老,一起等儿子长大,一起听儿子的儿子喊我们“爷爷、奶奶”。我下定决心陪她去广州。

    去广州之前,我到家附近的超市去买一些需要的日用品。中秋节的前夕,人们在超市里说着笑着,到处都是兴高采烈的脸。我忽然觉得,我同那群快乐的人隔离了,所有的欢声笑语从妻子得病那刻起就已经同我没有关系了。

    我按照她开给我的单子买了许多日用品。当我提着袋子出门的时候觉得很重,那么多年来,家里吃的用的一切都由她安排得妥妥帖帖的,我从来不知道米多少钱一袋,油多少钱一桶,也从来不知道这些东西从超市运到家里其实也是很累的一件事情。我一度觉得家里的顶梁柱是我,可当她骤然倒下的时候,我才意识到,她才是家里的主心骨。

    我们在广州度过了结婚以来最最亲密的日子。那三个月里,我们朝夕相处寸步不离,常常一起笑一起哭,想不起来有多久我们没有这样倾心交谈了。开头的一个月治疗下来,她似乎觉得好一点了。偶尔,我还搀着她在花园里散散步。我们回忆起在人民公园门口的第一次见面,第一次看电影是在胜利电影院,是一部叫《最后的情感》的意大利电影,她还记得是索菲亚·罗兰主演的。她告诉我,其实我约她看这部电影的时候,她已经与同学一起看过了,但她不忍心回绝我,所以陪我一起又看了一遍。这个情节我们似乎只在蜜月的时候回忆过,现在说起来,只觉得伤感。结婚这么多年来,我们从来没有在一起说那么多的话。

    三个月里,我眼看着她慢慢地憔悴,特殊治疗对她不起作用,她终于连一碗粥也喝不下了。到了后来,她对我说:“我想回家。”就这样,我们带着绝望的心情回到了家。

    回家之后,她的身体越来越弱,并且癌症病人最害怕的疼痛症状开始显示出来。她整夜整夜地睡不着,常常被疼痛折磨得辗转反侧痛苦呻吟,止痛针也不起作用了。我恨不得去代她受苦,代她痛。我实在没有办法用个人的力量来承受这种痛苦了。

    偶尔她觉得好一点儿的时候,就开始向我交代家事。我这才知道,家务事那么多那么繁琐,她一个人平时在家里该有多么忙碌。她还告诉我说,我每次吃了觉得好吃的猪蹄是在哪家饭店买的,我平常穿的内衣要买哪一个牌子,到哪家超市去买。去世的前三天,她甚至教我怎么使用洗衣机……

    临终前几天,她一直说同我结婚,她很幸福,我们在广州的三个月,是她一生中最幸福的日子。那三个月也会是我一生的珍藏,虽然,因为这三个月,我失去了提升的机会,损失了许多物质上的东西,但同与妻子的相守比起来,所有的东西都成了身外之物。幸好有了那三个月,否则我一生都会良心不安的。

    她去世的那天,很平静。我告诉儿子,妈妈是去了另一个地方等我们,将来我们还会在那里团聚的,那时候,妈妈还是妈妈,爸爸还是爸爸,他依旧是我们的孩子。

    现在,我最怕看到人家快快乐乐的一家三口。每次路过人民公园,路过原来的胜利电影院,路过我们一起去过的超市商店,我都忍不住要哭。用洗衣机的时候,按微波炉的时候,我为儿子找换季衣服的时候,加班回家晚了,为自己泡方便面的时候,半夜里醒来,一个人睡在那张大床上的时候,我都特别想哭。她在的时候,我并没有感觉到有什么特别的幸福,她就是我结婚多年感情还不错的妻子,是孩子的妈妈。她不在的时候,仿佛天塌了。

    那天在马路上看到一辆无偿献血的车。我又想到她了。记得有一次,单位里组织献血,正好轮到我,她听说后曾一本正经地问我:“可不可以让我代替你去?反正我不上班,可以在家里休息。”我还笑她:“有病,让人家知道了要笑死我。”我献完血回家,她为我做了菠菜猪肝汤和赤豆莲子粥。我想到,她常常对儿子说:“家里爸爸赚钱最辛苦,所以爸爸最重要。”其实,她才是最重要的,没有了她,我们父子两个人已经失去了世界上最重要的东西——快乐。

    我为她在佘山买了一处墓穴。我用红笔涂上“爱妻”两个字的时候,心里特别难过。我不是一个善于表达感情的人,谈恋爱的时候,也不曾对她说过“爱”这个字。

    看到她有时候翻琼瑶小说,为电视剧里的爱情流泪,还要笑她。现在,“爱”这个字,我居然只能书写在她的墓碑上。我的爱妻,如果,她能重新活过来,我愿意千百遍地对她说这个“爱”字,这个所有的女人都愿意从自己爱人的嘴里无数次地听到的字,为什么,我没有在她希望我说的时候,在她健康的时候对她多说几次啊?

    妻子,是世界上最爱你的,最懂你的,最愿意为你付出一切的女人,此外任何一种男女之情都不能同夫妻之间的真情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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