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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塔东头的钉子户,你这是引起公愤了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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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18-01-04
适可为止吧,大局为重,从个人家庭角度说,还是拿着拆迁补偿再买一处新房,心里更舒服
疲于奔命,都傻了,呵呵

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18-01-04
这新是中外国家的不同!外国讲人权物业权私有财产权!中国讲和谐!差不多就算了!讲服从大众! 8:/e G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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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18-01-04
什么叫钉子户。。。房子的产权是我的,我想卖就卖,不想卖就不卖。难道不合理嘛。
不太年轻的八零后老齐

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18-01-04
楼上的观点笼统说是对的。但是还要具体分什么情况。比如纯商业开发,开发商弄了就是赚钱,那个就是根据自己的意愿。假如公益性用途,比如上级批准的修公路,铁路,城市冲街道,等,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评估定价,国家征收土地,合理赔偿地上房屋设施,不然,铁道修到那里还能绕弯吗?这也因为中国的土地归国家所有,使用权归个人,国家用时可以置换,收购等,但是外国土地所有权私有的国家,只要人家不卖萌还真就不好办了。 F  3'9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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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18-01-05
别说物权了,命还是自己的呢。 `8Lo{P  
远的不说,和平时期对越南的反击战,有的在前方吃炸弹,有的在后方吃鸡蛋。都是中国人,都是人命啊。 MC { 2X  
只是每个人所处的历史节点不同。如果庄基在北边的天宫营呢。 -P]sRl3O;  
个人、集体 、国家。 ZE/o?4k*c1  

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18-01-05
甲、言而无信、作死。 <!pvqNApg  
乙、贪得无厌、找死。 <bD>m[8,  
无数的历史事件和现在发生在周围的事已经应验了,而且不休止的会一直应验下去。 "^1L'4'S  

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18-01-05
今中午路过那里,看见条幅还有一个喇叭,播放着录好的声音,

只看该作者 15楼 发表于: 2018-01-06
你们有产权,人家也有产权,人家祖祖辈辈住在这里,周围的邻居才来了几天,让人家搬走的道理在哪啊,就是搬走也轮不到你们说话吧 你们没有这样的权利。为了让人家搬走使用这样骚扰的手段,可见挂条幅的人的心术就不正。这事还是由政府出面比较好即使强拆让法院执行就好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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