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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视点 学习西班牙等国家进一步修订强奸罪的界定标准(转)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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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8-12-14
       西班牙首相桑切斯2018年07月16日宣布“强*奸罪”法*律修正案时表示,“如果她(受*害*人)说''不’,就意味着不愿意,如果她(受*害*人)没有同意,也意味着不愿意”。这意味着该国*法*律对于强*奸罪的定义上更加明确,即未经受*害*人同意的性*行*为,而受*害*人无需再证明自己受到了威胁或暴*力强*迫。
       报道称,西班牙的这项法*律修正案并非首例。不久前瑞典也通*过了类似修正案。另外,英国和加拿大的法*律在对“强*奸”的定义上也采用了同样的原则。
      【建议】
​      为了避免双方当事人的狡辩,在我*国,界定强*奸罪还是应该以录*音、录像等形式来判定双方当事人是否均已同意。录*音或录像等形式较书面形式作为证据的优势在于可以鉴别双方当事人中的强者逼*迫弱者签字行为的发生。
​      另外,强*奸罪必须与诬*告陷害罪相结合,以防范个别以敲诈为目的之人对他人的诬*告陷害。
​      于是,在非诬*告的基础上,凡是缺少这一可以证明“双方当事人均已同意”证据的婚外性*行*为,一旦遭遇举报,即被*判定为强*奸罪。
​      这样一来,婚外性*行*为并不是随便可以做的,必须要事先留下或事后保留好双方均已同意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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