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4日晚8点多,一位76岁老人骑自行车在位伯镇路边听到几个喝酒的人说话:喝多了,还能走了不?另一个人说:没事。老人路过旁边听到的然后继续骑自行车往南行驶,不到二分钟(在位伯增雨电机制冷旁边南北大公路垃圾桶旁)被后边喝醉酒骑电动车的人撞到,然后摔倒在地,骑电动车的人同伴赶快过来,看了老人腿上伤势不大,就让撞人的人走了,老人说不能走,不能走……但撞人的人依旧逃之夭夭。管事之人和老人套了会近乎,说你认识某某不,我也认识某某,没有外人,这就好说了昂……等等,并就着假装看老人腿上伤势,说没事(其实腿上膝盖碰破了一大块二十多天才结痂显脱落),赔你个水壶吧,(老人前车筐水壶摔碎),然后去某处找了20元现金,给了老人,老人本想打电话给家里人,无奈老人太善良,听信管事之人甜言蜜语 ,就回家了。回家后感觉此事不妥,又担心子女嫌出了事情没有立刻打电话告知,无奈忍受摔伤疼痛,二天后腿疼不止,于是才告知家人,家人前去通过各种方法找到管事之人------知道是辛集市位伯镇小白店村经常管理红白事的赵建信同志,结果赵建信人家不承认自己是其撞人同伙,说自己是在做好事。赵建信自己说是在西小公路丁字路口红绿灯北边(即华亮物流处)听到约130米(已经测量距离)处有砰的一声响,然后自己以为发生了撞车事故,立刻骑电车从红绿灯北边飞奔到距离自己130米的事故处,然后发现一老人倒在地上 ,此时只有老人一个人,可是老人说赵建信当时戴着帽子和另外一个骑电车的还有一个卖东西的都在,后来经过问卖东西的确实几个人在场,卖东西的还说,你给老头现金才行啊,老人又没有收款码,(此话有录音)然后赵建信去换了现金,但是赵建信说自己一个人在现场,这说的有矛盾啊。一个人不能为了包庇别人说谎啊!
老人是我至亲,所幸的是无大碍,老人非常善良,从来不难为别人,这次却遇人不淑,难为了自己。
1 问赵建信既然做好事为何不留名,千方百计才找到你赵建信 ?
2 问晚上8点多从红绿灯北冲向南130多米,目标明确,就为了救助老人?赵建信赔偿20元水壶钱,你替肇事者赔20块钱让喝酒撞人的逃之夭夭,却坑苦了受伤的老人,既然愿意管,就管好,放走肇事者,你于心何安?
3问赵建信电话不接为何?有理说理,有事说事,不好吗?
4问多管闲事管的对不对?放走肇事者,当时老人说喝酒了还撞人,哪个说的这不是开车,不是酒驾昂?你这管事让自己人逍遥法外对吗?
我个人觉得,管事可以,得管公平,要不还不如不管,让自己人逃避责任,受伤人遭受委屈,这不合适。哪怕买点东西看看撞伤的人也行啊,不能可着别人善良就造次啊!万能的网友,用你们的智慧判断一下孰真孰假?我确实是困惑了,在此深深拜谢各位网友!请您留下宝贵的一言,谢谢咱大辛集和各地的朋友们!再次拜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