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十六 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法律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09年6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9年6月27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法律的决定
(2009年6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废止下列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
一、公安派出所组织条例(1954年12月3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二、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1954年12月3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三、华侨申请使用国有的荒山荒地条例(1955年8月6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国务院关于华侨捐资兴办学校办法的决议及华侨捐资兴办学校办法(1957年8月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十八次会议批准)
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改革工商税制发布有关税收条例草案试行的决定(1984年9月1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检查监督的若干规定(1993年9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的补充规定(1994年3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看到了吗,法律也是有废止的
不要进行人身攻击,看你说的话,你应该超不过30岁,年轻人阅历浅,有些事情岁数大了你就明白了
http://www.xcar.com.cn/bbs/viewthread.php?tid=10003702不可不看:江苏省建设厅厅长徐其耀写给儿子的一封信(转贴)
不可不看:江苏省建设厅厅长徐其耀写给儿子的一封信(转贴)
下为该信全文:
孩子:
你的来信我已收到,对你在大学里的表现,我很欣慰,你要再接再厉。
既然你选择了一定要走仕途这条路,你就一定要把我下面的劝告铭记在心:
1、不要追求真理,不要探询事物的本来面目。
把探索真理这这类事情让知识分子去做吧,这是他们的事情。要牢牢记住这样的信条:对自己有利的,就是正确的。实在把握不了,可简化为:上级领导提倡的就是正确的。
2、不但要学会说假话,更要善于说假话。
要把说假话当成一个习惯,不,当成事业,说到自己也相信的程度。XXX和做官是最相似的职业,只不过做官出卖的是嘴。记住,做官以后你的嘴不仅仅属于你自己的,说什么要根据需要。
3、要有文凭,但不要真有知识,真有知识会害了你。
有了知识你就会独立思考,而独立思考是从政的大忌。别看现在的领导都是硕士博士,那都是假的。有的人博士毕业就去应招xxx走向仕途,那是他从读书的那天起就没想研究学问,肯定不学无术。记住,真博士是永远做不了官的。
4、做官的目的是什么?是利益。
要不知疲倦地攫取各种利益。有人现在把这叫xxx。你不但要明确的把攫取各种利益作为当官的目的,而且要作为唯一的目的。你的领导提拔你,是因为你能给 他带来利益;你的下属服从你,是因为你能给他带来利益;你周围的同僚朋友关照你,是因为你能给他带来利益。你自己可以不要,但别人的你必须给。记住,攫取 利益这个目的一模糊,你就离失败不远了。
5、必须把会做人放在首位,然后才是会做事。
这里的做人做事你可别理解 为德才兼备的意思。这里说的做人,就是处关系。做事是实际工作,这点会不会都无所谓。做人就是把自己作为一个点编织到上下左右的网中,成为这个网的一部 分。记住,现在说谁工作能力强,一点都不是说他做事能力强,而是指做人能力强。呵呵,你看那些把能力理解为做事的人,有好日子过才怪。
6、我们的社会无论外表怎样变化,其实质都是农民社会。
谁迎合了农民谁就会成功。我们周围的人无论外表是什么,骨子里都是农民。农民的特点是目光短浅,注重眼前利益。所以你做事的方式方法必须具有农民特点, 要搞短期效益,要鼠目寸光。一旦你把眼光放远,你就不属于这个群体了,后果可想而知。要多学习封建的那一套,比如拜个把兄弟什么的,这都不过分。
7、要相信拍马是一种高级艺术。
千万不要以为拍马只要豁出脸皮就行,豁得出去的女人多了,可傍上大款的或把自己卖和好价钱的是极少数,大部分还是做了低层的三陪小姐。这和拍马是一样的道理。拍马就是为了得到上级的赏识。在人治的社会里,上级的赏识是升官的唯一途径,别的都是形式,这一点不可不察。
8、所有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都不是必须严格遵守的,确切地说,执行起来都是可以变通的。
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制订者从没想到要用这些来约束自己,而是想约束他人。但你要知道,这些不是人人都可以违反的。什么时候坚决遵守,什么时候偷偷违反,让谁违反,要审势而定,否则宽严皆误。
以上这些都是做官的原则。现在要仔细想想,如果你真能逐条做到,你就能一帆风顺。如果感到力不从心,就马上另外选择职业吧。
【注】
徐其耀 江苏省建设厅 厅长
罪 名:受贿
刑 罚: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62万元、美元3.051798万元;对其犯罪所得人民币380.55万元、美元1.5万元、非法所得人民币90.2094万元、美元5.2万元、港币1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请仔细研读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