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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咬人后新闻媒体的反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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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5-12-03
《市日报》消息:今日晨一32岁女士出门上班时,在猫耳朵胡同被狗追咬,经路人相救,得以脱险。后有人拨打110,110两位民警马上赶到,将该女士就近送到医院,民警忙前忙后,并为该女士支付了大部分医药费用。这位女士感激地说,多亏警察同志及时赶到,要不然肯定受伤更严重,社会主义制度就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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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则问,不能则学,不诱于誉,不怒于诽!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5-12-03
《交通报》消息:今日一市民在猫耳朵胡同里被狗咬,造成交通堵塞1小时12分钟,这反映了我市在交通硬件上投入严重不足,记者随后就此事采访了我市交通局副局长柏文璋,他表示,今后将加大在猫耳朵胡同的基础设施投入,再发生类似事情,市民不必担心交通堵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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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05-12-03
《医药报》消息:昨日一女士在路上被狗咬伤,随后被送到华中第十人民医院治疗,截至记者发稿时该女士病情已有所好转。据主治医生陈军教授介绍,被狗咬伤要及时送医院治疗,否则可能患上“狂犬病”,该病潜伏期长,可能十年后才发作,所以一定要就诊,不能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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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05-12-03
《法制报》消息:上月17日一女士在猫耳朵胡同被狗咬伤,花去住院费、车费、护理费等共计8853元,在追寻狗的主人无果后将市政府告上了法庭。据著名的民法学专家齐云教授说,“动物侵权”可以让动物的主人无条件承担责任,现在找不到狗的主人只好认为其管理者就是市政府,因此市政府应当承担责任。据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拟于本月27日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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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地下室  发表于: 2005-12-03
《公安报》消息:上周一女士在路上被一无证犬咬伤,伤情严重,市委常委、政法委记、公安局局长张晗同志对该女士表示慰问的同时,召集各辖区警方负责人开会,要求在全市进行一场声势浩大的灭“无证狗”运动。他要求,各区务必在两周内清除无证狗,还市民一个安全的生存、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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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5-12-03
《劳动报》消息:本月上旬一个女士在路上被狗咬伤,随即被送到医院救治,但她因此耽误了一笔对其公司至关重要的合约,公司董事会已研究决定,打算解聘这位女士。该女士不服,表示将申请劳动仲裁。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柴旭对记者说,这位女士为了自己微不足道的一点轻微伤,就断送了一个公司的重大项目,他对此深感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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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5-12-03
《气象报》消息:立春后,春暖花开,但俗言道“菜花黄,人痴狂”,春天的到来也使人和各种动物容易情绪激动,酿至各种灾祸。据不完全统计,立春至今仅仅一周以来,我市就发生了128起交通事故,35起自杀事件,33起狗咬人事件。尤其是发生在上周三的一个黄狗咬伤一个漂亮女士的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天文气象学家强烈呼吁,春天来了,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勿激动,勿焦躁,也勿招惹一些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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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05-12-03
《建筑报》消息:昨日一女士在我市猫耳朵胡同遇一黄色狼狗,因道路过于狭窄,女士躲让不及,被狗咬伤。胡同两周是六层高的楼房,按规定其间距至少应为楼高的80%即15米,经实际测量仅有8米,严重不符合房屋建筑的强制性标准。市建筑市场管理站站长陈联财说,他们已下达拆违通知书,要求胡同两旁的建筑限期各退让3.5米,逾期不退让者,将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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